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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2
朱小腰(新春特别篇)
用某人的话来讲,春节是最好不过的日子——发春的好季节。因此他总是借此机会周旋在若干个女子之间,并不时实时短信报道此时他正躺在哪个温柔乡中。我不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称为暴露癖的炫耀,所以我只得彬彬有礼地问候了一下他的母亲便挂断了电话。
而当手机再次响起时,我以为那小子今晚准是磕了某些烈性猛药非要来进行一场身心两重的摧残,所以我按下通话键后便是一句气势磅礴的干你娘。电话那头停顿了两秒,正当我开始自得那一声问候颇有当年张翼德在当阳桥怒吼的风范,话筒中却传出了声响:死胖子,大过年的积点口德吧。
是朱小腰。
在低声下气兼点头哈腰的三分钟全情陪作不是后,小腰同志才语态端庄地出声:免罪,平身。于是我忙不迭地按照恭迎贵妃娘娘的礼数开始询问起她在这么一个发春的好季节里电话来寻是否有何重大指示。朱小腰叹了口说:其实没有什么事,只是找人说说话而已。我连忙对着话筒吐气如兰地温言细语说这么冷的天里两个人拿着个小匣子冒着辐射说话太煞风景,不如来个无限接近的亲密接触顺带取暖,无论室内室外悉听尊便只要阁下不怕感冒。朱小腰听了这话开始嘿嘿发笑,引得我不禁认为长久以来的骚扰加洗脑终于达到了一亲芳泽的成效,谁知接下来传来的话语让我意识到自己到底还是处于无限意淫的初级阶段:行,只要你能在五分钟里到天安门前来。
朱小腰在北京,在古色古香如假包换的北京。
她不顾我将手机设置成免提转身开始在壁橱里找旅行包,自顾自地说道:北落,我刚发现,新年里的北京原来也和上海一样,人很多,或者说更多,也许是我习惯了上海那些小巷,总觉得北京的道路宽的有些不可思议。就好像现在的天安门广场,虽然是半夜了,但人还是那么多,大家都在等着看烟花吧。但你知道吗,无论这里有多少人,这地方还是显得那么大,那么宽阔。因为我知道,这里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这里。
那就回来吧,回上海来吧。我的手没有停下。
回来又怎么样呢。话筒中传来小腰模糊的笑声,熟悉的。我们都知道,自己不是能够停留下来的人,只是你把自己的翅膀切断了,所以能够待在一个地方。而我没有你那份勇气,我没有亲手伤害自己的勇气。我是胆小的,总是希望有人能够把我留下来,用感情,用工作,或者是用金钱,栓着我的脚,就这样把我留下来。
听着她周围若隐若现的人群嘈杂。这个女子,这个腰围只有我一半的女子,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以至我以为她喝醉了。
但小腰的声音依旧是一贯的清冷,仿佛是蓝色瓶身里倒出的流水。所以你知道吗,北落。那天走在你身边,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自己还是有飞的能力,自己的翅膀,原来还在那里。只是长久不展开,便自以为蜕化了。蜕化你懂吗,从蚕茧到飞蛾。无论最后飞出的是多么丑陋抑或鲜艳的蛾子,都会冲着最光明的地方投去。飞蛾扑火,是最需要勇气的事情。而在你身边,看你左手小指上的戒指,我就想,为什么你这样号称自我封闭的人的脸上会发光。是的,发光。小腰加重了语气,听得出她边吸着气边在原地踏步。
只怕是我脸上的肥油吧。我的声音很轻。
不,是真的发光。小腰打断我道。还记得当初我给你看的那张照片吗,就是那种光。
我应了一声,望向一旁电脑的桌面,那张注解着“回忆作废”的沙滩照上,朱小腰低头负着双手,踢着腿向镜头走来,阳光从她的左前方射下来,将她的半边身子照耀地闪闪发光。而我第一次将注意力从她身上的三点式转移到了其他部位,比如她的脸庞:在阳光底下,小腰低垂的脸显得有些比例失调,突出的额头以及隆起的颧骨无不招摇地显现着拒绝的味道;唯有她的下巴处,残留着一抹阳光的余照,在光影间,流露出一种像是孤独的表情。
刹那,我意识到,原来,朱小腰,也是发光的。
北落。小腰的声音再次传来,声音前所未有的轻柔,仿佛是天使的羽毛。你看见了那光吗,北落。
是的,我看见了。我拿起手机,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右眼。我一直都看见。
那太好了。小腰喜悦地道。那你还记得我们之间的那个游戏吗。
嗯。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是的,我记得。无论你如何对我凶狠,我都不能对你恶语相向,否则便要当一个夏天的文字奴隶。
记得真牢。小腰又嘿嘿地笑了起来。
我不顾她的调侃,继续说道:而你不管我对你是如何关心如何温柔,都不能流下一滴眼泪,否则便要给我这个死胖子当新娘。
手机的听筒里,传来轻微的丝丝声,分不清是北京寒冷的夜晚的风声还是其他。
我站起来,将牙膏放进旅行袋,对着手机吐字清晰地说道:五分钟可能来不及了,你能等我五小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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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2
朱小腰(三)
那晚唯一可以自得的事,恐怕便是我没有追问一声“真的吗”。并非我真的自负到确定一定能够得到肯定的答复,只是当时我的大脑处于停运状态,有如被电熨斗捋过般只剩下吱吱的无意识呻吟以及刺鼻的焦臭味——谁知我的小脑也一下子运转不灵,把咖啡打翻在了键盘上。
在手忙脚乱连带骂骂咧咧F当头的十多分钟整理之后,我才注意到朱小腰早已下线不见,只得手脚冰冷地在初冬料峭的夜晚继续对着屏幕发呆。
“周五六点我单位楼下等”,这是朱小腰最后的一句留言。毫无疑问她是确信我认识她的工作地点的。这也难怪,因为身处这座城市的读书人几乎都认识那座大楼——其一到五楼卖书,五楼之上写书编书——一种现代的前店后工厂模式。可惜我从来对这座楼的印象恶劣——每当荷包稍鼓打算去消费一下时,都会被书册背后昂贵的数字醍醐灌顶。
所以朱小腰的话语一向简短利落,别人要用几十个字说清的事,她往往几个字节便可打发。之所以说字节,是因为她连标点都觉得多余,向来都是连绵不绝地一连串发来。因此我总会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古文功底委实极佳,居然能通读下她那短小精悍到能酷死一头犀牛的词句。但我从来不敢开口发问她这样打字是不是装模作样,因为听说母犀牛的性情是极为暴躁的。
在将朱小腰与母犀牛从头到脚全方位多角度地比较了近半个小时后,一个非常严重且残酷的问题突然呈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早已忘记了如何同女人约会。这并不是说我还记得如何同男人约会——我还没有前卫或者说饥渴到如斯境界。我只是除了在体检时对着那中年女医师扒裤,以及过年过节借着与表姐表妹拥抱时乘机上下其手外,已多年没有与任何非女性有过亲密接触罢了。
因此,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某人求助,但瞬间又立刻打消:用他自己的话来讲是生活糜烂到了原始社会——他的女友名单上已然突破三位数,且以千人斩的大陆无双为终极目标。每次我都抱着最后一个卫道士的姿态规劝着他不要恣意破坏80后男生在现代女性心目中的形象,他则露出从来不会在女性面前展露的猥琐笑容以一声“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的恶毒语言戳破了我那满怀嫉妒的自尊心。假若将朱小腰此等人间尤物透露与他,岂不是自己把自己从怡红院推进了和尚庙。
在咬牙切齿间,我下定决心,我命由我不由天,就靠我自己的聪明才智,明天亲自上阵,誓斩小腰于马下。 -
2007-11-12
朱小腰(二)
说朱小腰是刽子手,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这一古老行业的亵渎。话说自古以来的刽子手都有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气质,作为将生灵转入黄泉路的引导者,他们通常是内敛且悲观的,这也使得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患上了忧郁症,见不得别人低下头来露出脖子后面的青筋。
朱小腰的品性中,是断然不会有此般优柔寡断的成分的。或者说,作为一个编辑,她近屠夫比刽子手多:并不是说屠夫就比刽子手少了某些技巧性的东西,只是两者面对的对象不同——一个是活生生的人,一个则是各种牛羊生宰。这便造成了朱小腰在审稿时有如烹牛宰羊般的雷厉风行,整段整段地砍掉我的篇目,美其名曰“维护文字的优美”。当我抗议说你们又不是文学杂志搞得像是参加诺贝尔文学大赏一样干什么时,她定定地几分钟不讲话表明了我在她眼中不过是一头嗷嗷待宰的肥猪,因而所有的反抗与异议都是无力的。
因为,我决定还是称朱小腰为刽子手而不是喊她屠夫,因为哪怕她再有庖丁解牛的功夫,我也逃不过成为俎上鱼肉的命运——死刑犯总比扒猪饭来的好听吧。
我是一个写作非常缓慢的人,三四千的豆腐块文章通常要折腾个五六小时才能完稿。并不是说我思路不连贯,而是在这期间我开着3个聊天窗口,放着1部日剧,上着两个BBS,下着N部AV。其实其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朱小腰不断的催促中虚度:“死胖子快点,我要去睡觉了”、“死胖子你怎么还没好,我明天还要早起的啊”、“死胖子你是不是不想要钱了?再不交,就扣你一半稿费!”
对其如泼妇骂街般的骚扰,我一向是大人有大量权当女性生理周期引起的狂躁表现而忽视的。并且为了体现我对女性的尊重与关怀,隔三差五地询问一下她的三围、初恋与性生活是否美满。对此朱小腰表现地非常大方且恰当,不像某些女人假装纯洁劈头劈脑地问候我的母亲,也不像某些女人露出如狼似虎的生猛模样。朱小腰只是客气且了当地将我拉进黑名单,彻彻底底地将我冻结了一个礼拜。可惜在这一个礼拜内我依旧没有找到其他杂志愿意接受我的唧唧歪歪,因此只能在周末拨通了她的号码。
电话里她的声音低沉到恐怖片的程度,好似我真个欠了她几世的债务。考虑到将来还是要靠她吃饭,所以我努力保持着低声下气的态度聆听她连珠炮的教诲,并且把胸脯拍地当啷作响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如若违反便无偿给她写字一个夏季。在如此种种不顾廉耻且丧权侮辱的约定之下,小腰同志才勉强嗯哼一声以示对我发外开情既往不咎。
经过这次空前的冷冻事件之后,好德有如好色者的我也开始对朱小腰退避三尺,打算开始安安心心做个普通宅男,在松岛枫与爱田由的陪伴下终老一身,大不了日后改换门庭全身心投入成人小说的队伍中去。
可惜,我这一惊天动地空前绝后的伟大壮举顷刻间就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全都因为朱小腰的一张照片。
前面说过朱小腰在二十三岁那年放弃了写作这一行为,却不想,取而代之的则是其开始酷爱拍照。不像其他略有姿色的女孩子拿个相机在家里对着镜子摆好前凸后翘的S型咔喳乱闪一通,朱小腰乐衷于拍摄各种自然风光——在她的空间里摆满了诸如拥堵喧闹的十字路口、午后阳光的里弄街道、草长鹰飞的公园、空无一人的广场这样让我这个食肉类生物看了直想打哈欠的照片。
但看久了,我却得出两个结论:一,朱小腰不如其经常自称的是个美女,因为她永远都只拍他人他事而不敢来个自拍;二,如若这些照片真的是朱小腰自己拍摄的话,那她的水准只能说是业余。对此朱小腰一言不发,仿佛那些照片不关她事一般,使得我想借此套近乎的歹念全部作废。
直到那天看到她更新的一张新照片:在海边的沙滩上,一个年轻女子低头沉默地对着镜头,底下的注解写着,“回忆作废”。话说看女人时,我有着先看臀部再看胸围后看丝袜的三步定式。所以当目光扫描到照片中女子的腰身时,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那是怎样盈盈一握的腰,轻微的摆动都显得妖娆,而它上面的一对则是那么的地动山摇,使人只想伸出手去环绕,哪怕被扇耳光被控骚扰,我也会很绅士地一笑:嘿,你就是我生命中的毒药。
当我把上面一段话发给朱小腰看时,内心是相当的忐忑不安的,总担心她像上一次那样晒我个一星期。要知道白给她写作一个夏季就意味着自杀——地主老财对包身工向来是往死里操不榨干最后一点剩余价值不罢休的。
谁知朱小腰却回答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在她是在装傻还是真的智商低下的考虑中选择了前者后,我依旧锲而不舍地说:我说想见真人。
在等了近十分之一个时辰几乎以为已经二进黑名单之后,MSN的对话框跳出了“可以”的字样。 -
2007-11-10
【mr2 job】第101次求婚[转知雨亭]
青春就象一本书,翻着翻着就该相亲了。对有些人来说,相亲是无奈之举。不到人老珠黄,不到无可奈何,不到万不得以,是断断不会走这一步的。
LULU最近就为相亲这件事伤透了脑筋。瞬间,已二十三芳龄,如果正在恋爱中,那二十三岁是美好的;但LULU在二十三岁时,身边还没有Mr.right出现,自然受到了七大姑八大婆的相亲攻势。拒绝相亲吧,人家也是一番好意,说不定日后还会在你背后指指点点。接受相亲吧,心里又老琢磨:万一相中了对象,对象相不上自己咋办?或者是对象相中了自己,自己没相上对象,尔后对象死缠烂打咋办?又或者两人相中了,以后朋友聚会,众友问其相恋过程,答曰:先相亲后恋爱,遭众友群起而哄之,那又该咋办?毕竟是80后的新青年,丢不起相亲这个脸啊。
就在LULU犹豫烦恼之时,表姐如天使降临般出现了。话说表姐有着“相亲圣手”的外号,据说已达到“相亲百人斩”的境界。LULU自然把她当作指路明灯来请教,岂料表姐一开口便是:相亲,不好玩。
相亲的过程,本身就是形式大于内容:你和他双方端坐在餐桌的两旁,俨然一派两军对阵的架势;宽阔的桌面犹如楚河汉界;如若点的是中餐,那一双双筷子便是各自的旌旗番号;如果是一家西餐厅,那手中的刀叉即是赤裸裸的凶器;两旁陪伴的亲戚朋友一边如搭台看戏的群众演员,一边如出谋划策的私房师爷;而你和对面的他,则是早已打扮整齐光鲜的军团领袖,在温良恭俭让的表面文章下,各自衡量计算着进退得失。
如若说相亲如同战场这话来得生猛了些,那不妨将之比喻为SHOW——你没看见如今电视节目里各种各样的相亲恋爱SHOW正如火如荼嘛。固定的程序,固定的游戏,固定的对话,固定的笑场,台上嘉宾主持人台下亲友观众个个笑得好像十三点。这样的相亲,你还能奢望得到什么?
于是相亲的过程透露出的是一种淡淡的无奈,彼此都在心中悄悄勾勒,暗暗期盼。而等见面的那一刹那,碰撞出的可能是火花,但通常可能是彼此心头的一朵大王花:前者自是心怀感激,后者却是愤愤不平。人和人之间从认识到了解到信任,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个过程。当你在茫茫人海中邂逅了那个适合自己的人的时候,你才会心怀感激的对待和他的每一天。当这个过程因为特殊的原因被缩短或快餐成相亲的过程,那么多年后,你所能记得的,恐怕紧紧是当时点了份烤鱼餐,为了吃相不要太难看,光挑鱼刺到眼睛变成脱窗,却根本没时间看清楚对方。LULU眨巴眨巴她的丹凤眼,小心翼翼地插嘴问:那除去相亲的形式,总能遇到爱情什么的吧。
表姐看着她叹了口气继续道:相亲,相的不是爱情。
相亲,相的是亲人,不是爱人。年轻时风华正茂,谁不幻想着浪漫的邂逅,对于爱情,那还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而成年之后,又有几个人没有经过爱情。张小娴曾经写过:“你曾经爱一个人爱到一百分,今天你爱上了另一个人,但是你已经不能再爱到一百分了。一个人老了,或者长大了,经历的事情太多了,见过的悲欢太多,已经无法回到从前了。”所以相亲只是退而求其次的一种方法,一种回到现实生活中的一种方式。在爱过以后,伤过以后,希望平淡的一种生活方式。爱过了就很难真的去爱了。相亲不过是找一个亲人,而不再是最爱的那个人。
于是相亲,相的不是爱情,很多时候,先相的是学历,身高,工作,年龄,甚至家庭背景,更有甚者还说起了要找一个“四有新人”:有车有房有型有款。这样的爱情还纯粹吗,这样的爱情还是爱情吗?所以要在相亲里找爱情,宛若是大海捞针,沧海一粟,难,难,难。
相亲的两个人都是在很多人里选择对象。也许你是他见的第一个,可后面还有很多个,大家都抱着一种比较的心理,一种侥幸的心理,等待着更好的出现。当见了一面后,很少有人会主动出击乃至表现出“一见钟情、奋起直追“的架式,大家都有理有节地吃饭、记电话、发短信......少了恋爱前的朦胧和企盼,更少了心动的感觉,在这种温文尔雅的交往中爱情如何生根发芽。
所以,相亲队伍中的男男女女,已不那么纯粹,找的是能生活的人,是结婚对象,是一个被许多条件定格了以后的人。这样的人,即便是爱,还能纯粹吗?若说是爱一个人是一百分的话,那相亲也许只有二十分,三十分,六十分便已经是最高了。而其余的部分,则是和生活有关和爱情无关了。一大段话下来,LULU自是听得张口结舌眼神呆滞,半晌没缓过劲来。表姐起身拍拍了她的脸颊,说今天为止,自己还要去赴那第101次的相亲。
LULU听得,好似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忙不迭地问:表姐你说了半天相亲无用论,怎么自己又在继续?
表姐淡淡开口:因为我经常约了和人相亲的那家餐厅的钢琴手长得很象金城武。
LULU看着表姐走后缓缓关上的大门,心想,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是101次求婚比101相亲来得浪漫多了。 -
2007-10-18
【mr2 job】风吹到上海来看雨
你还记得那带着海水腥味的台风吗,每年8月的台风。石板路街道两旁的梧桐树总是被刮得满地枝桠,我们在小阁楼里面,听着打在窗玻璃上的雨声……
——安妮宝贝《彼岸花》
上海的天总是暧昧不清的。初春一色的寒冷,三月间依旧锦衣加身。钢筋水泥间的疾风,料峭地紧似余冬模样。但又不出落完整,在云絮底下透出一丝的阳光,普照遍地,成了报晓的兆头。
四月的日光是剪短了的,间中几凡不知名的小虫飞舞起踊,一派复苏的模样,让人遗忘了整个初春的懈怠;五月的流光则越拖越长,不知不觉中便演绎成了女子身后微冷的月光。
而到六月间晚春入夏的时节,则又是止不住的黄梅雨,整个星期整个星期地连绵,扑扑洒洒,永远不利落的样子。
黄梅雨,最是有着江南的味道。温婉,柔怡——温柔地有如情人的手,轻易而俏皮地抚摸过来,分不清到底是爱怜还是惋惜,无非使上海的朦胧色彩愈发浓厚罢了。
因此,当九、十月秋初的一场又一场台风袭来时,久被周作人“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加上欸乃的橹声以及‘靠塘来,靠下去’的呼声,却是一种梦似的诗境”般的和风细雨惯怀了的上海,是要被“麦莎”、“卡努”、“韦帕”、“罗莎”吓坏的。
想来谁也无法忘怀,在台风经过的那几天,为了躲避看似四面八方吹来的风雨,是怎样手足无措地紧握伞具;为了挤上一班早已满满当当的公车,是怎样不管不顾周围的湿漉漉。
这样的台风,没有烽火的绚烂,没有声嘶力竭的狰狞,仅以最极至的加速度,完成对一座城市的肆虐。
倾城。台风是一反常态的,她丝毫不符合上海这座城市笃定而精致的品格。她不似夏日的雷雨般的来去匆忙、气势汹汹、难以维持。她是歇斯底里的,仿若将骨子里的幽怨揉碎揉尽之后倾吐干净的女子,倾泻的泪水,突如其来。经常是发作般的一个晚间,痛苦而绝烈,伴随着的,是彻夜的风吹雨打。
她通常有着香艳的名字:“鸣蝉”、“轻吻”、“珍珠”、“云娜”。轻轻巧巧,层层叠叠,好似一个又一个女子名讳。这样的命名,赋予台风人格,使人时刻注视着她的动向,好似随性使然的女子,捉摸不定却又引人关注。在气压下降时,她便向四面八方伸展开去,她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辗转轮回,使人无时不一刻意识到她的存在。
但她又是如此寂寞。人们在距离之外瞻望,绝非为了亲近,有的,只是惧怕。却又躲不开,避不了,纷纷扰扰地在身边叮咛,嘱咐了要好好对待自己,懂得照顾自己。
将单车停到屋檐下,穿上久备的雨衣,却无所甚用,席卷的大风轻而易举地将之吹起,露出底下的尽湿。雨滴打在STARBUCKS、ONLY、SONY店铺的玻璃窗上,没有丝毫的犹豫或者怜惜,逐渐成了模糊模样。路上除却来往的车辆,偶尔还会有其他行人顶着那风那雨。想来必是真有急事或住家极近。望向身边一样躲避的人,面目模糊,神色淡然,各自有着掩饰的焦急。
紧紧握住手中的包裹,仿佛那便是自己的所有。在这风雨下,我们求学,工作,生存。不会总是有人可以依靠,惟有自己保护自己。每个人都会有孤独而艰难的时刻。
躲避是一种保护的姿势,其结果,往往是被倾轧到灭绝声响。
而若迈步,行走在城市间,除却看见一地落英与尘屑残渣,还有第二天高挂的七彩虹霞。在台风面前,孩童最是快乐。
被关在房里的他们总是玩不过瘾,于是下了楼,到楼梯口处,三五成群地折起纸船。男孩子粗枝大叶的手笨,怎么也折不像样,少不了被身后的女孩子嘟囔几句。心里又是不服气又是焦急,于是更加折得奇形怪状。
女孩子到底是有着善良,笑过之后,便接来帮着折叠。一时间,楼道的后排是垂首微笑摆弄着手中纸张的小心翼翼的女孩子,前面是努力伸长手臂想让船只漂地更远的浑身湿透的男孩子,此起彼伏,热络无比。
等到船只终于成群结队地浩浩荡荡飘扬开去,便一起拍手高兴起来,一派青梅竹马的样子。他们享受着台风带来的一切乐趣,全然不知一个个已是落汤模样。
想回到这样的年纪,可以无所顾及地衣衫尽湿,可以在被父母责怪后依旧得到原谅,可以玩乐欢闹到没心没肺。
如今,总是忙不迭地寻找一切能够遮蔽的空间,在咖啡与薰香的催眠下,笑着望向外面的铺天盖地,享用着称之为安全的。其实,只是习惯了躲避一切看似危险的境地,便成了一只乖乖收起羽毛自生自灭的笼中之鸟。阳光灿烂的日子固然好过,但久在树荫底下躲避着艳阳的人,哪里体会得到普照过后的美丽。
因此,当我肆无忌惮地走在台风底下时,心底有着最无耻的自得其乐。而没有台风的秋季,是缺损的秋季。就算有雨一起,止不住地连绵上几个星期,却让人以为秋季永远不会来到。而殊不知秋季一如某种宠物,早已安静地爬至脚跟边上。
所以,看台风,我不会关心她到底是某年的第几号。只是相信:无论怎样,肆虐过后,都还是了然一个清净的世界。或许也真能沿袭地缘,泼洒去些污垢浮尘,或许也真能够切断几人的呼吸命脉。但会惋惜把个“珍珠”、“罗莎”的名字轻易施舍给了一种洪涛野兽般的现象。
美丽的名字是直接把生死渲染成涂附于敦煌石壁上的祭奠。台风出现的时候,感觉到透析灵魂般的凄婉,紧紧地将宿命和爱情捆绑在一起。
那是零二年的夏末。出门时倒还是晴空,只是气压一贯的低沉。想了想,便懒得带上雨具。近了中午,果真淅淅沥沥下起雨来。跑进淮海西路旁的老式公房走廊里去。从外看去,下方上拱的门廊,鹅黄色的墙面上遍布了恣意的爬山虎,古锈红的铁窗雕镂出常春藤的线条,使人不禁联想到其曾经的历史与外来痕迹。
独自在那里看天,看雨。雨丝如幕,如缠如绵。逐渐地,便成了轰烈。
旁边亦有一对避雨的老夫妇。坐在轮椅上的老妇人面色红润,稍显痴胖。皱纹出乎意料的少,应合着如藕粉般看似舒爽的皮肤,显得平和而脆然。一头盘起的银发,有着旧式的小姐风范。在她身后的老者,衣着暗淡,斑白的头发显出矍铄。脸颊两边深刻的法令纹使人想起让•雷诺样的无限沉静。
他一手扶着把手,一手抚在她的肩上。两个人齐齐注视着外面连天连地的风雨,任凭风吹雨打,点滴的雨水飞溅进来,也没有丝毫的焦躁烦恼。他只是轻轻拂去彼此身上的湿润,注视着她眼中的笑容。
零二年夏末秋初,空气压抑到烦闷,阳光蒸腾着最后的温度,临街的底层窗户中传出阿根廷被淘汰的噩耗。
这样的老人,在这样逼仄的空间里,经营着这样一场与共契阔。
他们,是现代的“白流苏”与“范流原”。在咫尺天涯外的风雨飘摇间,演绎成了久远。“爱情原本只是海里的沙子,只不过你用心去呵护她,用眼泪和思念去滋润,当她沉淀于心时就变成了珍珠。”如果是一粒深邃海底的爱情真砂,不来一场真正的大风,是搅不动渐近暮年那忘却激情的苦水,更不能淘出这贴读不出咸味的爱情,只怕或者成了他人口中的饕餮美味,或者成了海边沙滩上的珠圆玉润。
只有在这般的狂风暴雨下,那粒真砂,逐渐磨砺成了巫山云雨,沧海遗珠。台风过后,看着飘落的梧桐树叶抑或南归的北雁,是如此的怡然自得;街边商贩的推车上载着大捧的玫瑰,百合,郁金香,向日葵,野菊花……一捧捧在夕阳底下显出鲜嫩妖娆来。仿佛没有任何的变化。都是这个世界的自然产物,在一个又一个循环中自顾不暇。
台风,即是如此任性的脾气。她来得满城风雨,去得无踪无迹。她破坏,她肆虐,她摧毁。但她又带走了夏日最后的温热,留得一天世界的一层秋雨一层凉。就着样,我们经历了她凄凄惨惨的轰轰烈烈,得到了尘世间安安稳稳的平平淡淡。
台风,记得了上海的苍茫。 -
2007-10-15
【mr2 job】最是风情关不住
女人的心思是精致而轻巧的。很多不起眼的东西,经过女人的手,便成了活生生的美丽。再浑然天成的美丽的女人,都喜爱靠自己的巧夺天工,创造出几多装饰物品。仿若女娲补天,精挑细选中,造就出属于自己的一方美好天地。
记得以前侦探片中,面色沉静的男主角挥动手中长柄雨伞,笃定而淡然地点向门上电铃。是一个孤独的姿势,在距离之外,寂寞而坚决。
对男人来说,伞只是一种用具。除却遮风避雨及代替手指之外,至多不过成为拄拐指路的工具。至于那些从伞柄中飕然抽出暗藏之剑的极端,则过于凛冽且气势汹汹,免不得一派生硬味道。
女人却不一样,她们是神话的信徒。在不下雨时,走十米远的艳阳路也要撑伞。此时此刻,阳光底下的那一方寸间的荫蔽,早已超越了挡风遮雨的范畴。于是伞在她们手中演绎出五彩斑斓的绚烂景致。
花季的少女是一把浪漫的油纸伞,徘徊在青春短暂而又悠长的雨巷里,心中结着紫丁香般淡淡的愁绪;新婚的女人是一把红艳的绸伞,在阳光下灿烂地开放着女人一生中最艳的时刻;有家的女人是一把耐用的十骨伞,坚强而有力地撑开了家中大小,油盐柴米,走在风里雨里。
如此种种,伞也就成了女人身体或心灵无声的言语。奥黛丽•赫本,清新可人的女子。除了其经典造型——帽子、抹胸裙、小黑裙、长手套等等之外,她的手中,不时亦会提着一把精巧的遮阳伞。
在《窈窕淑女》(My Fair Lady)中,她身着白色长裙,一头长发盘缈而上;手中的,是纯白蕾丝花边伞。
在《蒂芬尼的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中,她戴着大号墨镜,一袭及膝连衣裙;手中的,是漆黑长柄木质伞。
它总是偏之一隅,安静而不张扬,或白或浅,饰着蕾丝的花边,显出古典而浪漫;抑或是布满各种细花格子,营造出清新、淡雅的的田园风格。在一旁的它,愈发衬托出赫本身材的纤细修长,无端增添出几分雅致来。
这个世上有丝、有棉、有麻,有无数的化学合成纤维,为什么还要将蕾丝来做这些边边角角的点缀?
——因为蕾丝两个字写出来就是美人的一段天然风韵。加一点香脂艳粉,那些丝丝缕缕、纠纠缠缠、密密匝匝、勾勾绊绊,刚要挣扎着往一起去,倏地又分离开来的千徊百转。
往往在还不懂得爱情时便已喜欢蕾丝:每一条纹路就是一幅画,画里是豌豆公主在看星星,绿野仙踪里的星星。如果下雨也是微雨,微蓝的湿罩在白色小木屋上,房顶飘出焙制下午茶的乳白色轻烟。连抚过去的略带凹凸的手感亦喜欢,觉得那是专门检验身为女子是否足够律己——你对自己的手稍不留心,它就闹脾气划丝了。
女人喜爱蕾丝,为着自己缠绕的心,因为那折折叠叠的蕾丝,那藏藏曳曳的花边,是女人心,是爱情心。
说不清到底是赫本赋予了手中伞清新淡雅的印象,抑或是那素然的蕾丝遮阳伞增添了赫本精致曼妙的风致。无论是那个由曾经发音糙劣转变为端庄可人的伊莉莎•多莉特(Eliza Doolittle),还是那个未脱稚气而脆弱的霍莉•戈莱特利(Holly Golightly),赫本与她手中之伞展现给我们的,永远是那一种无可颠覆的高贵、清纯,与优雅。伞点缀着女人纷繁缥缈的气质的同时,也是一个借口,一个珍惜爱护自己的绝佳借口。
曾有人说:如果一个人总是显得慵懒,他要么是很闲,要么是很有钱。
《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小姐与她的姐妹们属于前者:
“班纳特夫人每到下午时刻就意兴阑珊、百无聊赖,心想此时距离晚餐Party还有段时间,又感觉肚子有点饿了,就让女仆准备几片烤面包、奶油以及茶,邀知心好友伴随着茶与精致的点心,同享轻松的午后时光。”
在那些名媛淑女的下午茶会上,她们一个个身着美丽的长裙,挽着精致的发型。在午后的阳光里,静静地喝着祁门与伯爵红茶。不时与好友或者心仪的人闲谈几句。与此同时,猜忌怀疑与钩心斗角礼貌地握着双手,权衡策划与爱恋情欲优雅地慢慢踱步。
在这不着卓显的暗地汹涌中,一把把复古、田园风格的遮阳伞,便成为了最好的调剂品。它们有着轻薄的布、绸、纱的面料,色彩或清淡而不单调、或艳丽而不媚俗,恰到好处地遮蔽着女子们略显倦怠的面容,应和出百般婉转姿态。在不失仪态的迎来送往中,她们衡量着爱情天平两侧的重量。在看似闲适的身姿背后,经营着一场不被伤害的感情。
于是,有了遮阳伞,下午茶会上的女子离慵懒一寸,近安全一分。而脱离了功利计较的种种,伞又是一项纯粹的艺术。
如若说《睡莲》是莫奈所完成的静物画中最奇妙和富丽堂皇的织锦缎,那么画于1875年的《持阳伞的女人》则是其对人物的一次细致而安详的排练。
夏日里的一天,一个年轻女子站在小山丘上,花草没过她的双脚。她好象漂浮在那里,色彩斑驳的阳伞带她远去,在明亮的阳光照耀下光彩夺目。她的长裙由于色彩的反射而显得生动逼真,金黄、淡蓝、浅粉闪闪发光。流动的白云和裙摆、起舞的青草,一切都似乎没有安定下来,连空气都在阳光的照射下颤动、流转着。从色彩斑驳的花草和它们发亮的阴影望过去,觉得阵阵目眩。
阳光透过湛蓝的天空洒到女人的衣裙上,微风扬起的裙袂上有莫奈最擅长捕捉的光与影——蓝天的光彩、女子脚边墨绿的草与淡黄的花朵的颜色。它们反衬在女子的裙子上,袖肘上。女子脚下顺着微风倾斜的花草,仿佛可以闻到泥土与花草混合的清新气味。
我们深切地感受到画家所要传递的:清晨,母亲和孩子散步的惬意,及其中的微风、蓝天那种种恬静美好,尽在一把遮阳伞的底下。与遮阳伞相比,随着空调电扇的普及,曾经风采卓著的扇子逐渐退出了生活的舞台。但其小巧玲珑的身段依旧为女人钟爱。或在指尖辗转腾挪,或在面前半遮半掩,展露的是无尽的情愫。
就像乐府诗:“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说的是美丽的女子,爱上一个男子,却羞于表达。于是选了上好的生绢,把它裁成圆月的模样,制成一柄漂亮的合欢扇,送给心上人。受她馈赠的男子,或许亦是个多情的,他读懂了她的爱恋,把扇子随身带着。一整个夏天,他都与它形影不离,随意地一扇动,都是她绵绵不绝的爱恋。
女子的心,满足地叹息。只是,暑热渐消,秋天将至,女子的眉间,开始袭上淡淡哀愁:当秋叶落下的时候,我亲爱的合欢扇,会不会被你弃在箱子里,从此,阻隔了我的爱恋?
而男人手中之扇,题的是诗词歌赋、锦瑟文章,画的是岁寒三友、花中四君。舞动起来满是虎虎生风,痛快利落。
因此,男人用扇,上下翻飞的是风流;女人用扇,轻摇慢曳的是情意。
浓得化也化不开的情意。扇子在女人的手中,作为饰物,表现的是女性古典美。古典美是含蓄的美,朦胧的美,有句云“犹抱琵琶半遮面”。女人把扇子拿在手中,是把它当作一个垂下的帘子,当作一扇移动的屏风。西太后当政要垂帘,作用和小姐在门后用扇子遮住自己的脸偷觊求婚的公子一样。女人在扇子后审视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只能看到一个躲在扇面后的女人。如杜牧在《秋夕》里写道:“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独守空房的女子,在清冷的烛光里难眠。于是她执了小扇,到院中扑流萤好度光阴。可是秋天已至,哪里来的流萤。夜色下,泊满泠泠月光。遥望天上,倒羡慕起牛郎织女来,他们是一对幸福的人,虽然隔了迢迢银河,却可以两两相望。而她,只能一任韶华,在孤寂中老去。小扇轻摇,流年零落。
但清初作家孔尚任却为我们描绘出了另外一张浓烈而香郁的扇子。一把纤巧的扇子,在候方域手中串络着纷乱的历史人物与事件,在李香君指尖则是情之所致的姻缘红线。管他江山社稷、朝代兴亡,守着的,只是这十三红骨的纸面团扇。而这样的绵绵情意总敌不过俗物倾轧,如何的深情永固到底成了一滩殷红落瓣。
这不是李香君的错。或许只是如张爱玲所说:生活于她,是多一些磨难,多开一支花。生之绚烂的全部意义对于她来说仿佛就是,虽然拼命生活,也不过是溅了一纸桃花扇。轻快浪漫的扇子文化也属于19世纪和20世纪初叶的西班牙,扇子是娇娘玉女们不可或缺的贴身携物。她们灵巧、娴熟地摇动着它,借以向心上人传递自己的心愿。每逢淑女们由母亲或侍女陪伴去参加舞会,对她们来说自由的空间显然十分有限,那就必需创造一种不为旁人所察觉的沟通方式,来与意中人交流情感。此时手中的扇子便一跃而成为传情的媒介。它的舒展和折叠,左右上下的移动,构成了一门神奇的运动艺术,传输着一种独特的语汇,情人间的默契。这种类似暗号的表达方式,在西班牙代代相传,一直沿袭至今。
而福克斯在《欧洲风化史》一书中曾援引那一时代一位英国妇人的话说:“我们用扇子就像日本女人,一把上街用,一把上午用,一把是晚上用,还有一把是特别隆重的场合用。”扇子之所以受女士如此青睐,因为“秀美的胳膊、纤细的手、优雅的姿势、柔和的线条”,“都可以靠扇子来突出”。由扇子产生的“扇语”,更使女人有可能随时“同男人进入隐秘的、外人听不到的谈话”,“温柔、爱慕、爱至死去活来,各种感情都可以用扇子来表达”。因此在奥斯卡•王尔德 (Oscar Wilde)的戏剧作品《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中,不论是女主人公前后感情的落差,还是其他人的不同感受,一旦投射在同一个对象——扇子上时,就构成了极强的戏剧性,而且突出了矛盾的尖锐性。扇子这一当时的生活必需品,在王尔德的天才消遣般地处理下,不仅变成了一种艺术手段,而且其艺术表现力被发挥得淋漓尽致,无以复加。
温德米尔夫人手中的扇子,无论是张是合,是摆是摇,是当话题的引子,是成为爱情的替代品而被遗忘,都无时不一刻充斥着夫人内心的爱恨猜忌:爱,还是不爱?信任,还是背叛?时光流转,曾经无限风流的蕾丝阳伞与美人羽扇陆续成为了胶片与纸张间的昏黄片断,仿佛离现代都市越来越远。但那一份属于女人的矜持娇贵却是历久弥香,缓缓飘荡在每一个蕙质兰心的女子的心头,每每在不经意间,透露着属于女人自己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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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4
【mr2 job】色女人
2007年伊始,洛杉矶,众多明星风姿卓越地走过金球奖颁奖典礼的红地毯,最招摇的,莫过于甜蜜组合“史密斯夫妇”。这边安吉丽娜•朱莉挽着布拉德•皮特的手在镁光灯前笑靥如花、奕奕生姿;那厢皮特的前妻珍妮佛•安妮斯顿面颊僵硬、眼神幽怨地默然穿梭其后。一前一后,其间反差让媒体乐得赚够头版。不过,也许不仅珍妮佛的粉丝,甚至连皮特本人都想要自问一句——
为什么男人一碰到安吉丽娜这样的“色女郎”,便统统缴械成降,甘心臣服?
因为她们是一道妩媚妖娆的风景,是独自绽放的夜来香;是玲珑有致的身段,是波光流转的眼神;是蕾丝边,是吊袜带;更是灵气逼人的智慧。
宋玉曾在《登徒子好色赋》中以此评判登徒子:“其妻蓬头挛耳,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此赋一出,登徒子留下了千古的好色之名。此后人们便以“登徒子”形容好色之徒。
真替这登徒子不值,妻子的形容丑陋,龌龊不洁,他跟这样一女子同婚,怎么到成了好色之徒,应该是模范丈夫才对。好色的该是这女子,还嫁了个优秀的男人,所谓容貌乃父母给予,不可变更,但人的气质是自身所塑,想必这女子自有勾人之处.
做一个色女,不单是贪恋着异性的风华绝代,更是对自身爱惜珍重的体现。她们是自信聪慧的女子,让自己的人生理所当然地显出活色生香。对自己严格要求,绝对不会整日素面朝天,就算是普通的约会,也会扑撒淡妆,增添几份色彩。在街上仔细观察便会发现,是美女的必然是脸上颜色繁多,毕竟不化妆就是国色天香的是少数。又有几个是天生丽质,没看到红地毯上的名媛佳丽们多少都有着人造的成分吗。
色女人是敢爱敢恨的女人。她们不一定漂亮,但妖冶,妩媚,艳烈,足以自成风景佳处。好色的女人懂得夜上浓妆,尖削上翘的眉,丰盈饱满的面,娇艳欲滴的唇,处处荡漾起诱人桥段。在平常生活中做不凡女子,踱着步子肆无忌惮地彰显玲珑挺拔的身姿,蛊惑人心的媚笑,攫取男子殷切凝注的目光。
好色的女子亦有智慧。看过《红楼梦》的人八成都忘不了“凤辣子”王熙凤,她要是在现代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色女子。那丰满的身段,花枝招展,不仅是种诱惑也有种大智若愚的灵动。无论对男人女人她总能调笑嫣然,八面玲珑。她更把贾府打理得井井有条,完全一个能干女子。
时髦裸露,衣着的飘渺质地,能单靠这些作为色女子的致胜招数远不足够。要让智慧和身体一样动人,而不仅是凭借露骨的装着。若只是衣衫单薄,肚里无墨,脑中无髓,所有性感只成为庸俗的附属。
如色情与文学之间不过一线之差一样,同一件事,粗俗淫秽就是色情,含蓄婉转就是文学。同样是大胆露骨的女子,但不同的气质与风格就会给人以不同的感受。所以要做就做高尚而蕙质的色女人,精美绝伦,百看不厌。
真正的色女人,大多都是自信聪明,充满颜色的,给生活添色生香。她们懂怎样获取男人的心,情欲丰沛,亦不会让男人得之无趣,总之,是种值得品的女人。
色女人必须深得老庄的“无为”观念,又知兵法真谛,要知“倾城倾国”为主要目的,然后欲擒故纵,以柔克刚,以此避免“好色”之嫌,之后好男人手到擒来。
骨子里的色女人,不是一层时尚的外衣,也不是一双细跟的高跟鞋。那些都是虚张声势这取决于是愿意做温室里的花还是宁愿风吹雨打也要亲自张开怀抱体验世界。真正的色女人思想要和身体一样迷人对感情和生活拥有自主权。她们的思想要相对的成熟,对于性的话题不避讳,并且得当处理,性并非洪水猛兽,是成熟女人认识自己的开始,这些在男人眼中有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当然色女人也不是放荡与混乱,相反,是每个成熟女人应有的知性与智慧的特征。 她们了解自己的身体,对自己的身心负责,把握好感情的方向。
说破了,这完全取决于一个女子处世的心态。蓝色的百折裙也能穿出性感来,女人的成熟是种无以比拟的美,这种美吸引的不只是男人。
大胆地做一个登徒子女人吧。 -
2007-09-29
朱小腰(一)
朱小腰是负责我稿件的编辑。从第一篇起就是。
朱小腰一如其名,的的确确是有一截又小又细的蛮腰。用她的话说,用皮尺一量,会发现只有我腰身的一半。
对此我从来不申辩,一来不想得罪女人,二来心中暗想何时她的细腰实在支撑不住其上颤巍巍的一对而喀喳断裂。
总之,朱小腰就是一个前凸后翘标致极了的女人。
有人说标致的女人通常不会有什么智慧,但朱小腰显然不在此列。她经常在迅速通读完我的稿件后立马指出有几个错别字有多少常识混淆。所以假若她不是真的聪慧,那便是一个非常挑剔的女人。
我不希望我的编辑是个尖酸刻薄的三八,所以只能一厢情愿地去相信朱小腰真的是聪明绝顶。
初识朱小腰时,我正在群发性地给所有能找寻到的杂志社投稿。此行为的中签率好比购买六合彩票。因此当收到朱小腰的用稿回复时,我感觉就像中了500万。而对她来讲我不过是她新开拓的一支廉价笔杆,所以从一开始我们之间就不能说是平等的。
朱小腰所在的杂志社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发行范围基本局限于本地,读者群主要是年轻女性,因此讲述清淡的风花雪月的文章颇受欢迎。而被她说来,我的文笔比女性还细腻特别迎合小姑娘的口味。我总觉得她说这话是暗指我娘娘腔,为此第二天我便将自己的三寸免冠照贴给她看以证明自己完完全全是个大丈夫。
半分钟后她回复道:原来是个死胖子。我当即还招: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
于是死胖子和瘦腰的变相雇佣关系愈发恶劣起来。
据朱小腰回忆,她原来也是想当一支直挺挺硬邦邦经久耐用的笔杆子,且为此曾苦练签名,想将来变红成名时能给广大读者龙飞凤舞一番。这一梦想一直持续到其如花般鲜艳的二十三岁——并不是说朱小腰二十三岁后便不再鲜艳,只是如果之前她是一朵娇嫩鲜艳的百合的话,从二十三岁起朱小腰便认定自己只是一株铃兰花罢了。
一朵写不出任何文字的铃兰花。
关于无法写作这一件事,朱小腰倒也并非特别沮丧。按照她的说法是:突然觉得替人审察稿子比自己写字有趣。就好比一样是砍人,刽子手就远比杀人犯来得痛快——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干什么事都是心安理得。
所以当我这个180斤的杀人犯落到她这个腰围1尺6寸都不到的刽子手的手中后,所能等待的只有千刀万剐凌迟处决这一条路。 -
2007-05-08
未命名
首先声明一下,这不是一篇带有任何北落风格的文字,没有丝毫的谴词造句的斟酌功夫,完全是想到哪里便写到哪里的模样。所以如若哪位看官发出类似“丫的你变种啦”的论调,那在下只能回答你爱看不看之类的冷言冷语——这个世界不是缺了谁便会毁灭的,因了神在天上,世间尽皆虚无,所以在下没有义务也没有资格去迎合任何点摘。说到这里就要再罗嗦一句,这里所言可以说是平日里积累下来的藏在阴私背里的想法。请注意在下没有用“隐私”这个字眼,完全是不想给予某些人“你有什么隐私好公布”的口舌余地而非故意造作地新创字眼。一向认为每个人的想法都是只属于自己的,所以以前是非常不理解为何总有人会对其他人的所言所行指手画脚乃至到别人眼前的唾沫横飞指点江山。直到某一天,如果非要对这一天下个准确日期的话,那我是愿意把它定义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傍晚的——一来在下极度厌恶下雨天气,每每遇到都要咒骂一句DAMN RAIN来表示尽走背运;二来的确是想不起确切日期,虽说在下写BLOG也算勤快,但通常不会记录下“今天做了XX决定”之类的口号,所以看官您就得看且看地跳过这一段吧。OK,继续说直到某一天,在下忽然意识到一个可以说是终极的命题,且不论这个命题是真是假,起码在弹指挥间的年龄段能够找寻到某些可以作为生命航标的句词时,怎么说也得浮一大白,而可惜在下的酒量只够在十岁以下的人群中显摆,所以还是免去这一项破费转而在这里奋笔疾书吧。这一对北落来说非常重要的命题就是——谁也不是谁的谁。看官您别笑这一句话的拗口且有三个重字违反了黄金分割的美学真理,其实能够去理解的没有几个。人永远都是自得的动物,总以为自己比别人高上一等,哪怕在某处的确不如他人也会在别处努力扳回一成。比如你长得比我美丽动人帅气,那我会发现你不如我聪慧机灵天赋异柄,于是我就比你更加拥有内在美;你赚的人民币日币韩币冥币比我多,那我会提醒你用来打哈欠伸懒腰补充睡眠的次数也远胜于我,于是我就比你过得健康。人就是这样自我补足自我安慰的动物,这一符合生物存活的品性才使得你我没心没肺地过活下去,不然每天都要被气死好几回。于是这一句“谁也不是谁的谁”也可以理解为“谁看的起谁”。既然你我之间谁都不肯处于下风,那只能彼此划清立场以示双方没有利益上的冲突,来博得表面上的风平浪静。就像太平洋里彼此交错的鲨鱼群,看似盲目的划分领域,不过是为了满足各自的捕食需求。于是既然有了这样一句醒世恒言的醍醐灌顶,在下便不会再叫唤嚷嚷让某些所不喜爱的人或者某些披着喜爱关心的外衣的人闭嘴,哪怕是知道对方的插嘴只是习惯性的犯贱而非真心实意地要和在下争个长短。所能做到的就全当是对方说出的话做出的事打出的字全是放屁。对不起,您看我写到这里开始说粗话了不是。所以只能说不是放屁,或者连放屁都不如——放屁的话还会污染空气引致他人皱眉侧目捂嘴。所以最后的结论就是,一叶遮目般地把所有不喜爱的人或者披着喜爱关心外衣的人所言所行全当没有看见,阿Q精神实在是鲁迅老人家留给我们最好的精神财富。写到这里恐怕又有人要伸出头来说一句“丫的你怎么今天尽想着方来骂人啊”。对于这一点在下不予否认。国人一向是有死鸭子嘴硬的传统的,就是:你说我骂人,我就偏是没有骂人,哪怕我说了娘的丫的B的都不是骂人。所以在下决定打破这一传统直言在下实实在在是骂人了,且不是骂了一句两句而是整篇整段每字每句都是骂人。不过这样的话在下又掉进了另外一个国人传统——无赖到底。典型的方式就是:你说我骂人,好吧,我就是骂人了,我骂了你娘你姐你祖宗了,你把我匝地。攻击对方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对方打到在地再踩上几脚以让对方永世不得翻身,而现在不劳您动手,在下自觉自动自愿献身地就躺倒在地上随您是打是骂是上是下是进是出了,够香艳刺激了吧——注意这里在下提到了香艳刺激这个字眼,而国人对此可以说从骨子里是没有抵抗力的,详细情形以后会再叙述,这里且就跳过——于是您就不能再怎么糟尽我了吧。所以在下这里便脸不变色地大声疾呼:我就是骂人了,但我都是在骂自己,你能把我匝地。于是看官您便没有担心字里行间是在影射您的负担且又能看得心坎过瘾上下痛快了不是。忽然想起还是需要提下两点。一点是这篇文字里的第一人称代词,您可能发现了都使用的是“在下”,之所以没有选用其他的字眼实在是因为找不到其他更加合适的:称“我”则不甘心使用最大众化的字眼以脱离了自诩的知识分子阶级,称“小生”则会被八十后嘲笑“你丫的装什么嫩”,称“鄙人”则怎么读怎么感觉开头的字眼不堪入目,称“老夫”则还真的想要对抗一把天年以示饭能,称“拙者”则恐怕有人骂蛀书虫恋古癖,称“北落”则怕自己还未出名便使用这样的笔名万一被人抢先然后回头来告我侵权赔得倾家荡产。你看在下这样思前顾后望左盼右地很累是不是,那可以告诉看官您,这样做一点都不苦不累,反倒有一种暗爽在其中——都把人看得如此不堪了,那还有什么好怕的。在下从来不否认自己是个消极主义者,且一直自得其乐,其广大的市场根基就在于能够从最渺小的希望中去揣测人心,一旦受到打击立马能够搬出早已料到的神情怡然自得地退回到自我建筑的封闭小屋,以求心智上的全身而退。二点是开篇说的“不带有北落风格”。其实在下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拥有什么样的文字风格。尽管一直是以清丽干净的文字为目标,但现下的文字曾被人说成“没有读者市场”。几年之前在下是丝毫没有考虑到什么读者口味的,就如那些一色水灵的娃娃们认为只要是用心去写的文字便是好的了,余下便是作天真可爱纯洁罗莉状地待人品尝。直到某个阳光明媚下午被一个嘴叼mild seven的胖子口吐云雾地喷了近半个时辰后,才不得不承认:可能他写的东西要比在下的自怨自艾文字更加有卖方市场。而早在刚迈出高中校门时,同班的某个小样男人便批语道:文字于我是圣女,于你是娼妓。且不论这种命题类的定义是否有着诅咒的功效,反正其后好多年间在下的确一直是郁郁不欢的,仿佛还没出嫁的女子被对门的媒婆点评说是克父命一样。但可喜可贺的是,在一个同样阳光明媚的下午——您看在下又俗了不是,前面是风雨交加的傍晚,这里又是连续两个相同——在下不知道是闲来无聊还是真的佛光普照,千载难逢地去翻看了那小样男人的文章,忽然发现被其自己标榜为华丽的文字不过是用几千字去描写一滴露珠且里面重字无数。不好意思,这里没有丝毫侮辱看不起几千字或者露珠或者重字的意思,只不过当这三样物件同时同地出现在一个屏幕上时,在下完完全全不知道其从头到尾是为了说明什么。在下是不想说“废话连篇”这种字眼的,这四个字太重,你我都担当不起。但在下只是发现了其所谓的华丽不过是一个穿上了振袖的娼妓,充其量不过是江户时代的太夫——高级娼妇罢了。于是在下便坚定了继续文字娼妓的路线——都是出来卖,何必遮遮掩掩搞得像小家碧玉一样,当然的确是有好幼齿的受众,那在下只接重口味的壮汉行不?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在下便又心安理得起来。待续…… -
2006-12-22
中文修行之几点若干以外等等又及其他
闲来无事,忽然想起前几日一小女子的唠叨:我很羡慕你们中文系的人的轻松写意。想了想,还是没有笑:世上哪来轻松的学问呢。当然如果只是想要混张文凭,那中文系确是彼此厮混的最佳场所,痴男怨女大可迟到早退结伴翘课找一处人烟罕至之处你浓我浓颠鸾倒凤,临了考试求爹告奶乞讨来他人笔记通宵背上几日、网上东拼西凑搞出篇《论鲁迅与周作人的玻璃关系》便能PASS。而北落在这里只是和真心想在中文专业上有所成就的看官讨论一二。所以如若您觉得看我文字太无趣还不如拿了BYT去当气球吹的话,大可抬高尊臀敬请离席从此你我天各一方两不相干。私以为中文的学习不外两个方面:孕,产。那位看官恐怕要说北落你Y的怎么开始对妇科开始有兴趣了,那么您真是天大的冤枉小的了——北落可以指天发誓除了对女性每月一次的圣洁性之外绝对不敢窥探一眼妇科的门庭。而在这里之所以用此类有关生育的字眼只是为了博得一些点击率调节一下所有男性看官的兴致而已,至于哪位女性看官有意和北落切身研究一下此二字的真谛,那北落自然是来者不拒结草衔环倒履扫榻恭候大驾光临的。鉴于耳畔依稀已经听见某女的“MD你真人老废话多了吗”的春叫,北落决定正式进入主题。孕,也就是蕴,指的是平日里知识的搜集吸收。中文的知识范围不像理科工科那样的专业型,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上天入地全方位的。俗话说文史哲不分家,只要是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草里爬的都能成为中文修习的作料,书本影视音乐琴棋书画柴米油盐无一不是中文修行的温床。所以请各位父母大人不要总是诧异你的孩子整天呆在电脑电视前看着樱桃小丸子上流口水下流淫水作扭捏痴呆状,谁能够知道你的娃儿不会受其启发日后写就一部《红楼春梦》样的大作呢。这里又要说一个普遍现象,那就是对知识的取舍方式,即所谓偏好。经常听同学说“啊,那个作家(或演员或歌手或牛郎或婊子)是我不喜欢的,所以我从来不看他她它的东西。”有所喜恶固然是人类的本性,但这样的一个拒绝的理由听来仿佛中气十足,实则是放弃了吸收更多知识的机会。北落一向奉行来者不拒开卷有益的态度,当然北落也是有所极度厌恶的作家演员歌手牛郎婊子的,但会坚持对不喜爱的对象也去观其大略,只期望在边边角角处有所获益即为额外BONUS了。说到底就是一句话:不要让喜好来限制了自己知识累积的范围。产,也就是表达,指的是将心中所想心中所思表现出来的能力。人们讽刺一个读书人(注意:中国古代的书生都是文科生)通常就是“书呆子”。怎么个呆法?当然不是指口吐涎水小解失禁,而是外表上的张口结舌与内在的迂腐促狭。人类是思想的动物,只要是人就会有思想(痴呆儿与植物人也有思想,不信的话你就和北落打一KISS的赌)。而中文修行水准的高低就在于如何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至于表达方式,我等不是戏子不用卖笑卖唱卖身,当然仅限于写作与谈吐。有些中文系的学生会自诩:我只要写的好就行了。那北落只能很遗憾给您套上一顶“固步自封”的帽子,写的好并不是掩饰口头表达能力差劲的遮羞布,不要总是在别处寻找自我弥补的借口。当然那些说的天花乱坠的也并不就是中文修习完满,您没见哪个老流氓不是满嘴溜活把纯情少女唬地一愣一愣的,难道其个个是中文博士乎?所以,中文系学生的两大表达方式中,写作是基本功,如若连文章都写不顺流,那北落立马颁发一张“不良”的证书给您招摇撞骗自我显摆去;而口头言语在流畅自如之外则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这就和上面一点“孕”分不开了。好了,难为人到中年的北落撤着嗓子在这数九寒天中叫卖了一大通,别说看客寥寥,哪怕真个有坚持从头尾瞻仰完的客官也只怕是要扔番茄西红柿了。所以北落还是继续回到窝里捧着本《如何繁衍下一代·图解》自生自灭去吧。 -
2006-11-21
RAINBOW
写在前面写正式的文章时,是习惯用笔来书写的。虽然不如以前一般白纸黑字的矜持而换成了大片的蓝色。但依旧是保有只运作右边手指的习性的。仿佛某种病症,无论怎样去强求,都无法改变。而自己正是这样一种无药可救的生物,丝毫不剩任何的骄傲与昂然。只有那沙沙作响才显示着最后的苟延残喘。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间歇停止的秋雨。烟丝寂寞的声响。温暖的自制烧卖。三个女子的故事。是为记。JUCY在一家台湾人开的咖啡店里打工。并不常去那里,尽管那里离我工作的地方很近。咖啡店里用的是进口茶色玻璃,所以外面的东西看起来显得黯淡而平静。角落的橱窗里摆放着一些雕塑,都是这家咖啡店老板的最新作品。我喜欢那些个人像雕塑,棱角分明的脸庞,带些许愤怒的表情。我也喜欢JUCY的身体。准确说来,和JUCY的交往一直维持在一种朋友以上,恋人以下的程度。有人将此称之为性伴侣。对此我不反对。由于我们的关系从初始便是如此界限分明,乃至于真个忘记了是如何地开始。通常我去的时候,店铺里的生意总是比较清淡。坐在高脚凳上,与吧台里的JUCY说话。有时也议论一下这里的顾客,无所谓赞赏或贬低,打发时间而已。靠窗的位置坐着两个男人,从他们硕大的公文包来看,像是在谈生意。JUCY说,年轻的那个是保险公司的,经常请有钱人来这里喝咖啡,然后介绍保险条款。有雕塑的角落里,有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正在那发呆,我说,是个艺术院校的学生吧。JUCY说,对,失恋的不到这来。忽然JUCY定住了眼。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一袭红裙的女子走了进来,收起遮阳伞,径直走向一个有圆台的位置。“那里的视野最开阔了。”JUCY道。侍应生端了一杯东西给她。她点头微笑,然后从双肩包里取出一本书翻阅起来。不时用笔写下什么。恰逢JUCY加班,于是我很快地喝完了咖啡走人。临走时,又望了一眼那个女孩。仿佛一直是那个姿势,捧着书,右手持杯,双肘拄在台上,很安静的样子。推门而出,便觉热浪扑面,天空白地刺眼。路上走过一些年轻的女子,任凭阳光洒在她们美好的头颈和手臂上,550ML的瓶装矿泉水在手中滴下露珠来。站在路旁的树荫下等车。这时又看见了一个红裙的女孩,在马路对面出现,撑遮阳伞,背双肩包。阳光底下,红裙显得生动而跳跃。只是些在马路上随时随地都看得见的女子。青春美好属于她们。她们属于喧嚣。所以,JUCY说,很少有女孩一个人呆在咖啡店里。她还说,来咖啡店的人,不会非常的时髦,他们要的是经典与低调。他们喜欢咖啡的味道。而当JUCY不用加班时,我便点上一杯摸茶咖啡。等她下班之后再一起去其他的店铺。一起吃饭。一起说话。一起走路。一起做爱。我在一家报社做休闲娱乐版,专向人们介绍泡吧的要领和最时髦的去处。头版文章的题目是“跳舞机,HIGH起来!”“飞机驾照,你可以有”“蹦极,玩的就是心跳”。还认识很多娱乐场所的主管,常能弄到优惠甚至免费的名额提供给幸运读者。为了采访,会整夜泡在酒吧里。那里有刺鼻的烟草和酒精,前卫的男男女女,疯魔般的摇摆……这一切,都不喜欢。但为了工作,仍要经常出没于其间,以求掌握那一季的流行。不过,这份工作倒是有很多让我见识美女的机会。不光是大小明星,连那些热心读者中,也有不少是如此。大概现在的女孩子都很会打扮,她们是马路上的美丽风景。不过见得多了,眼睛也便麻木了,觉得她们和路边的树一般平常。但,就算美女再多再滥,漂亮也是有很多好处的,因为美丽会让女子自然而然有一种自信的气质,有内而外,颇打动人。但有时,这种自信会变质成为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嚣张得令人生厌。这时,会想起安人。分手后,一直也有联系。就在前两天,她说要去澳大利亚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平静而清丽。可我一句祝福的话都说不出来。她曾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女子。但这些,现在都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再次见到那个红裙的女子,我是有一些惊讶的。“是我,RAINBOW。”女子带着淡淡的笑。我的版面上有个栏目叫“逍遥游”,专门刊登一些读者朋友们介绍的新去处,新玩法,每天有很多传真、电子邮件发过来。有一天拆阅信件时,见到一篇署名RAINBOW的文章很不错。漂亮的信纸,自创一体的笔迹。打电话通知作者时,RAINBOW说希望见我一面。电话那头是个女子平静的声音,“ELEVEN咖啡店吧。”顿了一下,我说好的,下午两点。那正是JUCY所在的店铺。如约而至,她则晚到了会。来招待的不是JUCY。她显然是饿了,直接要了蛋糕布丁。“今天本来有课,上了一半逃了出来。”她道。微微吃了一惊,“其实可以另外选个时间,那就不用逃课了。”我道。“都差不多。我是无所谓的。可你们记者都很忙呀。所以你说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吧。”“那以后请多提供线索,欢迎来稿。”我递了一张名片过去。她接过名片,很仔细地看着,道:“可以随时随地找到你吗?”点点头:“尽量。”“那可就太没自由了。”她想了想,道,“不过也蛮有意思。Work while you work,play while you play。”聊了一会,RAINBOW提议道:“外面不那么热了吧。我们到外面去坐。”我点头答应。回首看了看。JUCY正在吧台后面低头擦洗杯子。到了一家24小时的便利店买了啤酒和零食。RAINBOW提着它们走在街心花园的小路上。“我有个故事,你有兴趣听吗?”她开口道。“是你自己的?”RAINBOW点头。“那我听。”我道。她是学钢琴的。大二时考取了美国一家有名的艺术学校。只是,签证半得很不顺利,按她的说法,已经敲了四个拒签的章了。眼看对方所保留的两年学籍就要过去,而原来就读的音乐学院亦不同意她再回去。“还有一个月,这次签证再办不下来,”她说话时,脸上有一种烟灰色的表情,“就放弃了。”我在一旁听着。一直没有插话。或许听多了太多无关痛痒的话,所谓的同情心和倾听欲已经残废。也不愿意把心里的不快告诉他人。大家都是忙碌的。问是与非,问是与非,可是谁又关心谁。眼前这个女子一定还不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才会对初次见面的人说那么多言语。而我是没有打断她的权利的。末了,她道:“和你聊天很有意思。”她又道:“今天晚些回去吧。”“可我们记者都很忙呀。”我笑道。“忙些无聊的事?”她顿了顿,“我也是开玩笑。”说这话的时候,她全然忘记了两个小时前我们还是陌生。我看见她微笑的脸。彩虹般的明亮的脸。只可惜这个有彩虹般明亮的脸的女子酒量不佳,喝了两罐啤酒便自顾自地醉去。晃晃她的肩,问她住哪,没有个所以然。依稀记得她来信时的地址写的是水城路,于是决定直接送她回家。上车时,又推了推她,问她具体住哪。她脸红得厉害,头靠在车窗上,一无所知的样子。司机翻开计价器,道:“去扶扶你女朋友。一会车开快了,会碰到她的头。”我上车扳过她的脸颊。一手扶着她。一手拨开她贴在我颈里的头发。发丝柔软而澄净,有着菊花的味道。电台里播放着林志炫的歌,“I'm coming home……”,好像看见一个肚子回家的年轻男子,带着轻松的心情,开着敞篷跑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这样的歌曲,让人心灵空荡。二十分钟后到达目的地。扶她到街边的台阶上。买了份报纸垫着坐下。她依旧未醒,沉睡的样子像只安谧的猫。我接着喝剩下的啤酒,塞着话梅和鱿鱼丝。几年之前,常和安人一起去看电影。看完之后就在月光底下坐上一会儿。她枕在我的腿上,一声一声轻轻地数星星。我则拨弄她的头发,一根一根静静地数。其实这个城市的天空很难见到星星。即使有,也若隐若现,不甚清晰。那块罩在天上的深蓝色幕布,缀着的是许多调皮的眼睛。它注视着城市夜晚的喧闹,也注视着一场一场的爱情。曾经以为这便是天长地久。曾经以为这就是人间极致。“我醉了是吧?”RAINBOW揉着眼醒来,“现在几点了?”“八点多了,”看着她脸上退去的红晕,道:“风吹醒你了?”她点点头:“还好醒了。不过还是头晕。行了,谢谢你,我回去了。”“不会有事吧。”我平淡地望着她的眼。“没事,平时回家也是这么晚。”她移开目光,转身离开,“再见。”而我只是点燃了手中的烟。“什么?喝啤酒也会醉?”JUCY听了我的叙述,还不太相信。信也罢,不信也罢,其实都不重要。彼此之间是没有所谓枷锁牵连的。这一点JUCY懂。我也懂。只是需要一些谈资来维持又一个下午。不再说话。早上接到安人的电话,说她已经顺利抵达。说谢谢我。又说会和那个高鼻子蓝眼睛的结婚。“那很好。恭喜你。”这一次我到底是说出了祝福。“也是该结婚了。不然就人老珠黄,没人要了。”我说,没那么夸张。她只是笑笑,说就是这么夸张。于是,她的所作所为无可厚非。第二次接到RAINBOW的电话,她说她在杭州和几个朋友玩几天。语气轻松,笑声融融。仿佛是第一次听见她笑得如此爽朗:“再见一次,好吗,还在ELEVEN。”我迟疑了一秒钟。然后说好。“那好,后天见。”我依稀又闻见了菊花香味。到了约定的日子,我去到ELEVEN。JUCY叫住我,伸手递给我一样东西,神色平静,不加修饰,“那个喝啤酒也会醉的小姑娘让我转交的。”自从把那件事告诉她以后,她就这么一直称呼RAINBOW。展开信。用的是黑色的信纸,银色荧光笔的字迹:REN,对不起。我骗了你。那天我并没有醉,只是有些头晕,想安安静静地睡一会。那种感觉就像在公交车上听WALKMAN,刻意地把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绝开来,任凭吵闹的音乐损伤耳膜。至于那个故事,是真的。在没有书读的这段日子里,我在面对无限等待的同时,也学会了做个安静的旁观者。父母曾在外地工作,很小的时候,我就离开熟悉的环境,到了那个寒冷的城市去。后来长大了,全家又回到上海。也许离开得太久了,这里的一切让我觉得陌生。等我重新熟悉了这里,却又要离开了。为什么人生就是无尽的漂泊,为什么一直要这样飘来荡去。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害怕离开熟悉的一切,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游离世外的多余的人。我的签证下来了,就是刚才的事。下个礼拜走。来送我好吗?RAINBOW我咬着牙,不知该说什么。只是重复了句RAINBOW。一旁的侍应生问:“是要彩虹冰咖啡吗?”想必他在一边站了好一会儿了。我于是点头,说好。其实,我一直不喜欢那小儿科的东西。尽管它在夏天非常流行。那个拥有涌动青春的女子,带一脸淡然安静的表情,像个远离尘世的美丽雕塑。她也有许多烦恼。对明天的恐惧,是因为对今天的厌倦。想起与RAINBOW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是她信上所说的那次。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隔着氤氲的咖啡香气,远离开五张圆台,那只是个安静的红衣女子,纯净而美丽。仿佛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凝结在了那一刻,那一秒。杯底五颜六色的糖浆,甜得起腻,堵在嗓中,发不出声音。从那之后,我爱上了彩虹冰咖啡。它是这世界最真实的倒影——所有沉静美丽的背后,都有着些许冰凉和微薄的苦涩。星期五早上,我去了机场。走到大厅门口,又停下了脚步。想就这样等约定的时间过去。想就可以不用去面对这样的约定。手机响了,是RAINBOW。说话时有着些微的颤抖:“我以为你一定会来。为什么不出现?”我试着透过落地玻璃在大厅寻找她的身影。她一定是哭了,这让我不安。突然,电话断了。按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打回去。可对方一直占线。本来想对RAINBOW说:不必恐惧,生活的酸甜苦辣在哪里都是一样。只是,电话断了。中断过的谈话不可能原汁原味地继续下去。我于是放弃。而RAINBOW也没有再打过来。有时候,在办公室里,会望着电话机发呆。那天的机场大厅外,在电话里,没有来得及说话,没有和RAINBOW做正式的告别。不知道没说过再见的人,会不会再见。夏天依旧炎热。我依旧去了ELEVEN。JUCY的老板也在。我看到橱窗里的一个雕塑。一张少女的脸。像极了RAINBOW。老板说,这时他前段时间专门为一位顾客做的。我问:“可以卖给我吗?”老板狡猾地道:“你可以天天过来看嘛。”JUCY突然过来插话:“这女孩子对他很重要的。”说罢,转身离去。老板接下去笑笑:“是吗?那就送给你好了。”我想说谢谢。老板又接着说:“有时人只为了能留点记忆。”我说,是啊。这么做,也只为了证明有个叫RAINBOW的女子在我生命里留下淡淡的印记,以防我衰老的脑子会过快地刷新。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时已入冬,万物萧瑟。在这样的早晨,人总是会嗜睡一些。但我一早起来,便端杯咖啡守在电话机旁。安人总是这个时候打电话来。电话响了。是安人。她说,她没有和那人结婚,但已找到工作,过得很好。我道:“过得好,就好。”她沉默了一会,突然歇斯底里地哭了出来:“不好,一点都不好,我好想回来。REN,你还爱我吗?”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一切都过去了。是的。就和中断了的谈话一样,不可能原汁原味地继续下去。于是,我道:“过得不好就回来吧。很多人都想你呢。”一阵沉寂。我接下去道:“这里今天的天气很好,一定不会下雨。”“是呀,所以也就不会有彩虹。”安人道。这时,我看到书桌上RAINBOW的头像还在,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依旧是安静的样子。此刻,房间里没有爆发出任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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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1
太夫
有姑娘看了《TAYU》结尾处关于TAYU的几笔后认为我是在含沙射影,真个又是一桩冤案了。一来没有精力与时间去对不关心的人指手画脚;二来如果真个要骂人,北落必定是拍着桌子直接就吼干你娘的,丝毫没有平日里的隐晦。所以,说到底,只是男人的好色心理在作祟,见了关于性的字眼便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而已。日本的妓女叫“游女“,妓院的所在地叫“游廓”或“游廊”,妓院的群集地叫“游里”。“游”字在日语里指游戏或玩儿。游女通常自四,五岁开始便在游廓接受种种教育,诗书,琴画,歌舞,茶艺等是基本教养,与一般贵族门第女子特异之处,是她们还必须接受衾枕欢娱技巧教育.此外,由于肉体本身正是商品,她们从小便刻意「雕琢」肉体,所有一切对肌肤有害的食品,绝不入口.入浴时,一定放菖蒲,衣物也都要熏香,甚至连女阴也要塞麝香或龙涎香香袋.阴毛更不能忽略,不但要时常修剪,且必须用醋揉擦使其既柔滑又细软.本来就资质佳美,再加上如此长期的后天保养,不用整形,也可以拥有一副香肌玉体.其它举止言谈,应对,进退,一颦一笑等更不必赘述了.语言也很特殊,发音,用词均自成一格,这是为了要统一来自各地乡里的南腔北调.
TAYU翻译过来叫太夫,是游女中最高的一个等级,下一等则是“格子”。俗话说行行出状元,游女当到太夫的等级时,那自然也是与众不同起来——她再也不是同时与N个人调情的婊子,而是讲究“一夫一妻”制的职业女性。这里所谓的“一夫一妻”说白了就是某段时间内与一客人交往的话,便不可再与其他客人眉来眼去。这样一来保证了客人的独占欲望,二来也无形之中提升自身的吸引力,为下一次的“改换门庭”做好了充足准备。所以那些富商大名们为了博得某一太夫的青睐,自然是大下血本,拼个你死我活了。作为高级妓女,其价格是奇高的。高到什么地步呢?首先来说一下当时货币的购买力:当时一两银可以租高级地段的住屋三个月。再来是与现在的日元比较:一两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万日元罢。了解了当时货币的概念好,现在来说正题——太夫的价格。客人见太夫第一面,需要五两的礼金;彼此中意后上床(不过夜),六两;一个回合太短需要过夜来温存,五十两;培养出感情了决定包养,那太夫所有的生活起居费,包括底下的侍女打杂保镖老鸨的工钱,都从“恩客”身上出了。所以,你我普通庶民,玩得起太夫吗?还是去找一回合二十四文的夜鹰(yotaka)吧。不要相信所谓职业没有高下之分,每一行业当中亦有等级。而当游女当到太夫的份上,就好比作上了上级武士与上级忍者一般,也真个出人头地了。而北落的色心与色胆也就到此为止,毕竟一来没钱二来怕花柳,故还是努力作爬格子动物去吧。 -
2006-08-10
1998
咖啡,像人们说的智慧一样,有迷人的外表。
如果一定要用饮料来比喻的话,茶太清淡,奶太甜腻,白水无味,而大街上的可乐太张扬。似乎只有咖啡是唯一雅俗共赏的。从最初一缕香,到冷却的半杯残留,被含咀,被品味,让各自不同的人,在一口温暖中找寻各自喜爱的苦或香。
而好的咖啡,必定用的茶具。那时候,我们用的是来自日本的骨瓷。瓷中渗入兽骨,象牙般的颜色衬托咖啡的迷人色泽,亦会让咖啡以合理的速度冷却。COFFEE——Color Of Fantancy Freedom Easy Enjoy。巴西摇摆舞咖啡,来自黑色王国的原豆,打磨两分钟,倒入特制滤纸,承受刚好烧开的水,冲泡三分钟,加糖,加奶精,一场幻梦。JUCY在洗碗池边站着,我托着盘进去,把换下的水杯递给她。“我打碎杯子了。”她说。停下动作,听出她声音里的恐惧,“什么杯子?”外面很忙,我转身看着她,不等她开口,“不要紧。你把碎片扫起来,倒进垃圾筒里去,不要跟别人说。知道吗?”
“我有点怕。”
“不要怕。没什么。”我改变了主意,把托盘塞到她手里,“你先出去,我帮你打扫。”
“不,我来。“
我只是把她轻轻推出去。JOE和孙小姐在吧台里烧咖啡,洗碗间没有人。飞快地把弄脏的地面清扫干净,看不出一丝痕迹。然后我重新拿了一只托盘出去。JUCY站在窗边一对客人身边向这里张望。遇到她的眼神,对她微微一笑。也许过一段日子还是会发现杯子少了一只,但都不会再为难谁了。香榭花影冰咖啡。美丽悦目的冰激凌衬出咖啡的凝重。一开始就让人喜欢的一种。在咖啡馆做得久了,会觉得一种恍若初秋的味道更浓于咖啡。而夏天的雨后是适于咖啡小憩的。街道上还留着雨湿的水迹,而阳光已经在明亮照耀了。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午后,给客人换过一张玉置浩二的唱片,偶然向窗外的街道瞭望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JUCY。
第一次看到JUCY,我向她微微地笑了一笑。
蓝色的一条短裙,那年夏天很普通的服装而已,齐肩的柔顺的黑发,本来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左手倒提着鲜红的伞,从停着的一排汽车中走来。我向她一笑,不知是心情使然,还是美好的天气使然。她也似乎对我一笑,不禁使我有点羞愧。曾经以为在玻璃窗后默默地注视一个人是不容易被发觉有着别样的安全的。
给她拉开玻璃门,在确定她要进来的一瞬。“欢迎光临。”
“对不起,我是来应聘服务员的。”
“不客气,请到吧台来。”这次彼此确实相视一笑。我敢说她笑起来也只是个多么普通的女孩子。但她有着浓烈的少女气息。领她坐下,叫来经理。然后去倒一杯凉水,加三块冰,轻轻放在她面前。
“谢谢你。”
“请慢用。”
但她很快就起身离去。甚至不用给她换水杯。第二天早上八点她又来到,换上女服务生的衣服。咖啡以产于海拔三千米以上的热带地区为佳,豆粒坚实如珠。冲泡两次,第一次九十六度,第二次八十六度,送到客人面前七十度左右,最宜饮用的时刻。古典综合咖啡,选用美洲产豆,加奶加糖,口味纯正,历久弥香。
JUCY开始给客人送水杯的时候,总是忘记拿湿毛巾。每次都是我给她补上,每次她都说,“抱歉,下次再也不忘。”而每个下次照旧遗忘。知道后来她先往托盘里放毛巾,再去倒水。
送好水之后,她喜欢静静站着,似乎在听音乐,又似乎没有听,我便帮她巡场,绕店一周,走到她身边,和她说两句话,问她累不累。慢慢地才发现她的眼睛比较大,又有神,很耐看。后来她问我姓什么,我说姓唐。她说这么巧,你是跟咖啡有缘了。我说是啊,咖啡总是苦的。问她,她亦说了,便说她的名字使人想起钢琴,灯光下黑黑的钢琴。钢琴给人的是很老的感觉,我有那么老吗?她道。乐曲常新,我答道。
看得出来店里的人大多喜欢JUCY。而我深知JUCY并未刻意去同谁好。JUCY是一副艺术摄影,介于名车照片与古典油画之间。也许这仅是我的评断。也许我不曾真正深入过谁的心,亦不知是否有谁能深入我的心里。比如JUCY。她在我休息的时候,会送来一杯水,并且一笑。也许我是在期待着,深入或被深入。而其实一切都是那么缥缈,有如似凉非凉的半杯咖啡,在有意与无意之间,升起的一缕似有似无的烟雾。
交谈过了那些电影,那些小说,那些歌和歌手,那些服装,范思哲、阿玛尼、雨果•巴恩、普拉达、CD。没有话说的时候,听就听店里播放的歌。听得久了,问她要不要换一张CD,她总是说好。其实反反复复就是那些唱片。那一天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的时候,听到几声猫叫。弯下腰来,最后确认是在角落里一只仿普拉达背包里。认出那是JUCY的包。拉开来,看到一只蜷缩的猫。没想到会是那么小的一只猫。它显得很安静、温顺。抚摸了一会儿。把它放下,缩回手去。猫立刻叫起来。于是觉得它是雌的,小小的母猫。从更衣室出来,仿佛有点心神不定。咖啡的香气和长笛的声音丝丝入扣。摩卡,经历了时间的简练与优雅。
店里只有一位女客,靠窗望着马路。轮到我和JUCY同时休息。看吧台后面做内长的JOE准备当天的咖啡豆,JUCY翻弄面前的一份Menu。最后一粒豆子坠入玻璃瓶内,我道,更衣室里的小猫是你的吗。你喜欢吗,JUCY问。很可爱。喜欢就送给你。JUCY道,并不是不认真的样子。心中一动。可是从来没养过小动物,我道。猫很乖的,只要有一个睡觉的地方,不让它饿着。想着与JUCY的猫在黄昏散步的情景。可是除了我自己,害怕去承担任何一个其他的生命。我可能是真的不会养,于是我道,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那么小小真是不走运,”她道,“现在上班,我自己也没时间,只好让它挨饿。”
“你父母可以帮忙啊。”我道。
“我母亲不跟我住一起,根本不管我。我父亲不在了。”她道。拿起水喝了一口,仿佛那是酒。
“对不起。”
“没什么,几年前的事了。父亲出车祸,母亲把他留下的钱拿去旅行。不知道她是不是受打击太大,她都不让我读书了。初中毕业,她就不肯给钱让我去高中。她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没用——你说,气不气人。”
“现在居然还有人这么想。”
“别人的父母省着吃省着穿也要供儿女上学,我妈倒大把大把花钱旅游,让她的女儿自己去挣钱养活自己。”
“我现在最羡慕那些读书人了,真的。”她接着道。
“你还是有机会的,这么年轻。”
“我知道。现在我住在父亲留给我的一间房子里,跟我妈分开住。我在存钱。其实也没什么。自己能养活自己最好了,谁也不依靠。”
“就是要坚强一点。”我道。“那么,小小呢?”
“我试试能不能送给别人。其实也是一个朋友抱给我的,没有几天,还不认人。”
那天我比JUCY先下班。换衣服的时候,把小猫抱起来,亲了它一下。它显得很安静,也许是因为叫累了,黑黑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找个好人家去吧。”我道。回家的路上都隐隐约约听到猫叫,绵绵不绝。其实只是都市里无休无止的喧嚣。第二天再去便没听到了,JUCY休息。第三天JUCY来了,我问她小小是否安顿好了。
“我把它带到公园里去了,放在一张长凳上。公园里每天都有老人打拳。他们心地很好,小小如果被他们带回去,肯定不会挨饿的。”
恰逢有人招手买单。我迎过去。回来的时候我们都不再谈小猫。JUCY问我一种冰激凌咖啡是怎么做的,像平常一样,我告诉她如何令咖啡冷却,如何用工具在咖啡上加一层淡绿的冰激凌,再如何在上面加一朵鲜艳绯红的奶油花。世界一切如此井然有序。我却想JUCY何尝不是一种脆弱的坚强。以后我给你做一杯咖啡尝尝,我道。是吗,JUCY道,一言为定,我等着。夏季到了最后狂热的时间。我顶着溽暑满城去寻找那样一只小猫。这时才发觉那也是一种多么普通的猫。后来在街边小贩的手中买下了一只小猫。也那么小,那么安静。打的把它小心地抱回自己的斗室。买了牛奶和猫食,上班前和下班后各喂它一次。它长得似乎还好,爱睡,爱玩。没有给它起名字,也没有告诉JUCY。我不能说自己正好在某天闲逛的时候,发现了长椅上的它。这将是一个多么容易识破的谎言。有如对习惯低因咖啡的人,一杯醒目高因咖啡是多么的难以去其浓苦。
慢慢地已经是秋天了,街边的法国梧桐有了最初的倦意。工作日复一日。每天九个小时,就餐时间可以享用一杯咖啡,和一份店内的西式早餐。我和JUCY都已经可以姿态大方而优雅地喝一杯咖啡,熟练而正确地品评一杯咖啡了。它的色,它的质,它的若,它的香,它的味。蓝山典藏咖啡,巴西摇摆舞咖啡,精制因甘咖啡,玫瑰花茶咖啡,意大利水城咖啡。在最有味的氛围中,过最无味的生活。何况有时不是和JUCY一样的班次。我来上班,她正下班,来去仅一声再见。其间也约她看过几场电影,挑的是她最喜欢的那些影星。吴倩莲的《半生缘》,金城武的《马永贞》,永远潇洒的周润发的《替身杀手》让我们失望。镜子里自己的脸似乎还是平平常常的,年轻光滑,而JUCY脸上的光彩似乎在渐渐淡下去。偶尔回想初见的那天,她阳光灿烂下的脸竟恍如一梦。不让自己以为这就是所谓倦色。
时间流逝,该忘的似乎都已忘记。我却还记得自己曾答应过为JUCY亲手煮一杯咖啡。JUCY从没有提起过,我以为她是记得的。一杯上好的咖啡,是天与地与人的和谐,如一切美好的事物,可遇而不可求。亦还记得JUCY总是把她的旧卡通手表忘在家中。上班的时候,将我的手表抹去,戴在她自己的腕上。仿佛两个人共同拥有一样的时间。
于是继续看早餐时读合同的客人,中午共进午餐的情侣,那些下午约会的人,一个人喝咖啡读书的人,或是独自沉思默想的人,躲避什么的人,打发黄昏的人,共度良宵的人,犹豫徘徊的人,匆匆小憩的人。咖啡,糖,奶精。再怎样多变的喜与忧,愁与乐,只是这三样。咖啡,糖,奶精。原来这就是经典。而我经常发现JUCY宁愿去整理那些无需整理的报纸与杂志,也不去同不喜欢的客人多说什么。我们仿佛就在经典之中,更像在经典之外。再到后来,午餐时她将筷子伸进我的饭盒,夹去青菜,把她盒中的红烧肉都拨给我。然后喝我倒好的凉水,把她的带香味的面巾纸分给我一张。有时候会想生生世世不在大大的饭桌上吃饭,只愿这么一个狭小的空间,两份简单的盒饭。
非常非常难得两个人去买书。千挑万选,她选中的是席慕容的诗集。我虽不关心诗,却也知道那是过时的诗人。对我花钱买成套的小说,JUCY亦曾表示不解。她说可以记住很多诗,而我能记住的小说有几本。“在快乐的角落里,才能安静地流泪,写诗”,她背诵这两句诗,犹如电影台词。
从JOE那里,学习到咖啡的多种烧法。有时候他出去给女友打电话,让我搞定客人的点单,毫不紧张。至于有人夸我一杯巴黎之夜咖啡烧得好,只是笑笑。JUCY亦向我丢一个眼神,却是脸颊微红。咖啡店的“倾心”两个字,常亮到夜深,跟那些蛛网密布的长街,街两旁闪烁的霓虹也许并无不同。只是能跟一个女子一盏霓虹灯下朝朝暮暮,自觉已经满足。JUCY有两个朋友,偶尔下班时来接她。说是从前班上的同学,两个大男孩,骑两架老旧的凤凰自行车。说过再见,JUCY与他们一路打闹而去。而我向他们的背影挥手,一个人打扫打烊的小店。
终于有一天晚上下起了雨,谁都没有料到。客人出奇的少,一个中年男子在角落里,身上带着酒味;一对情侣悄悄说话,音乐盖过了他们的声音,而后雨声又盖过了音乐,两个人匆忙出去打的。等到十一点,JOE建议打烊。我去叫醒困醉的男子。JOE打了个电话,转瞬也消失在冷雨夜里。临行前他拍我的肩膀,道,“两个人可以住店。”这是我才发觉不知为什么JUCY的两个朋友今晚没有来。
“回去吗?”我问她。
“我没有带伞。”她抬眼望望窗外。
我去把卷帘门窗拉下来。换了一张平时不怎么听的小号。JUCY不作声地开始打扫,我清理内场。待到地扫好,我打水拖了一遍。十二点左右,该做的都做好了,我熄掉灯光,只留下吧台上的几盏。JUCY在灯光下,脸上投下那种熟悉的阴影。在她身旁坐下来。她仰起脸一笑。我点燃了一支烟。
“累不累?”
“还可以。”
这么说了一会店里的事。哪位客人怎么了,哪本杂志说什么了。当烟灰缸里的烟头到了第三根的时候,站起身来对她说:“今天请你喝咖啡吧。”
“是吗?”她显得有点意外。
“如果你不怕晚上睡不着觉的话。”
“顺其自然。”
于是走到吧台后面去。“你要哪一种。”
“随便,”她想了一想,“你向我推荐吧。”
“不可以。要有主见。”
“那么,抹茶咖啡可以吗?”
“抹茶?”
“有问题吗?”
“没有。只是奇怪。平时点这种咖啡的客人很少。”抹茶咖啡十分精致。让自日本的抹茶撒在浓稠的朱古力奶油上,让朱古力奶油浮在纯粹的咖啡上,让咖啡容藏于来自日本的精美骨瓷杯中。如此一环套一环,生活中难以企及的完美。
“唱点歌吧。”我道。
“也好。”JUCY起身换了一张英文歌集。听到她轻轻地跟着哼。玛丽亚•凯莉的《Can’t Live》,然后是惠特尼•休斯顿的《I Will Always Love You》。如此的熟悉。忽然想起高中时一个人骑车到海边去唱歌,还有在深夜回家的路上唱歌。相信是因为没有了真实的生活,歌曲才轻易地进入了占据了回忆。
水开了,把磨碎的咖啡粉轻轻倒在滤纸上,然后用布缠在水壶上,小心地端起来,左手撑住右手腕,慢慢地注水。冒着水气的开水是细细的一股。仿佛听到受到滋润的干粉的一声长叹。微微的咖啡香气旋即升起。我亦激动起来。
“好香,”她说,随后又道,“好漂亮。”
的确像是一件艺术品。多少浓情烟雨中。
在她旁边坐下来。在自己的杯中,没有加奶油,没有加抹茶。这样看上去就像一杯普通的咖啡。JUCY问我跟谁学的,我说是JOE。她问我是不是像JOE一样认识许多女孩子,亦被许多女孩子喜欢过。我让她猜。于是两个人都笑。
夜已深。在吧台桔黄的灯下,似乎忘记了外面的世界;在雨中,外面的世界似乎也忘了我们。JUCY的脸近在咫尺。注视着,发现了那一份某个人必然带有的宿命似的美。这是需要长久的凝视才会发觉的。如果没有发现,那会怎样。是否就会忘记这张脸,像街上任何一个擦肩而过的女子。
“其实也不想回自己的小屋去了。是父亲留给我的。你想象不到,根本不像一个女孩子住的地方。”
“追悼会那天,也下着雨。父亲单位里来了很多人,母亲差点变成植物人。我那几天每天配着母亲,根本没睡过觉,所以追悼会上,只想瞌睡,好像该流的眼泪都变成了哈欠。班里同学送了一个花圈来,有同学的签名,也不晓得后来是怎么处理了。回到学校后,大家都很关心我,但感觉非常奇怪,好像演戏一样,每天每日,让人无法忍受。朋友一个也没有了,以前说的几个也别扭起来。想一想真是奇怪。”
咖啡凉了。问她要不要再来一杯。她说不要了,能喝到这杯已经很享受了。于是把杯子拿到水池去洗。水也凉了。JUCY忽然悄悄把手伸过来。“冷。”我道。她笑一笑,从我手中夺去杯子。于是捧住她的手。洗好杯子,擦干,回到长条沙发上,灭了所有的灯,抱着JUCY。英文歌曲反复唱着,I Will Always Love You,Yesterday,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Careless Whisper,Out Of Love,Everything I Do For You,You Are Not Alone。长夜过去,黎明到来。相拥如故。JUCY从我臂间醒来,说做了个好梦。笑笑,看她眼圈发黑,知道说谎。
在洗手间洗脸,梳理头发。又煮了两杯咖啡。打开烤箱,烤了几片昨晚剩下的面包,再用小平锅煎了两只Sunning Side up鸡蛋。早餐静静地分享。外面天气已是晴空。日子继续过去。JOE走了,说是追随女友去北方。一起去小餐厅喝酒。JOE哭了,说了些愤世嫉俗的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醉了。第二天他乘火车离开。我在这个城市不多的朋友少了一个。28岁的孙小姐在迪斯科认识了一个商人,闪电般订了婚,从此亦不再来。店里新招了几个人。在新人眼中,我和JUCY已是非同一般的关系。而我亦深觉与JUCY之间的那份默契。我把客人领到位上,她已经端来了水杯。我把收下的杯子拿到水池,她轻巧地从我手中接过托盘。我把刚做好的咖啡放在托盘上,她已准备好所需的调匙或吸管,杯垫或奶油。下班时间不知不觉到来,就这样满足。周围是咖啡的味道,日日夜夜。甚至在人群中,也能闻到自己身上散发的醇厚咖啡香气。有一天在公车上想到,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无论JUCY在哪里,都可以凭着咖啡的香气找到她。凭着这香气,也不会再迷失自己。无论是在南京路、淮海路、福州路、延安路、复兴路、虹桥路、中山路、华山路、衡山路、四川路、河南路、西藏路、九江路、金陵路,无论在街头,在影院,在家中,在公园,在图书馆,在游乐园,在地铁。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冬天渐渐来临。咖啡馆里需开足暖气。开始遥想圣诞节。如这个城市于千百万其他人,虽然是洋节,毕竟充满童话的色彩。圣诞之夜,天主教堂的门将向每一个人敞开,它的圣餐亦会为每个人准备。然后是元旦。维也纳有一年一度的新年音乐会,在金色大厅,鲜花和掌声将如潮澎涌。然后是春节。团圆之夜。然后是情人节,炫目玫瑰……我是看得如此之远。看到了以后的年年月月。JUCY,和我,从清晨走到黄昏,头发由黑变白。
觉得自己慢慢长胖了一点。镜子里的自己笑起来也觉得自然。买来的猫对我越来越依赖,越来越熟识。给它喂食的时候,它微微的声音和乖巧的神态使我想起JUCY。吃好了。它用温暖的舌舔我的手心。看书的时候,它伏在我腿上安睡。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带着它去空寂的街头散步。有时候对它沉默,有时候把白天没说的话告诉给它听。
瑞士咖啡,高山雪与湖的清爽;苏格兰咖啡,草原上风琴风笛的暇逸。咖啡与生活都在继续。JUCY是临走的前一天告诉我的。做好了决定才告诉我的。在洗碗间呆了一刻钟。为什么,我没问,她也没说。她约我在某条街上的咖啡馆碰面。第二天我打的过去,早到一刻钟,JUCY已在那里。咖啡的味道也是浓的。在她对面坐下,彼此也是一笑。因为习惯的原因,一抬眼便看见她宿命的美。
服务员走过来。“帮我点,怎么样?”JUCY道。
“相信你自己。”我道。JUCY不再坚持,点了巴西咖啡。我翻看MENU,没有哥伦比亚柔情咖啡,没有抹茶咖啡,没有典藏咖啡。遂要一样的东西。
“本来想悄悄溜走的,后来还是决定告诉你。”
“工作没问题吧?”
“还可以。”
咖啡馆里的音乐,是彼此都熟悉的Kenny.G。不远处的服务员,也如我们那么娓娓私语。一会咖啡上来了。却是又苦又涩,难以入口。
“这么久以来,谢谢你关心我。”
“没什么。你也帮了我不少忙。”
“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开心,”她道,“几乎可以忘记家里的事了。”
“你要努力忘记。要学会独立生活。不能脆弱。”
“我知道。”她道。
咖啡喝不下去了。放在桌上等它凉。大约半个钟头,我们出来。外面竟是阳光灿烂。谁也没有提分手,就沿着街走。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两边无穷无竭的广告牌。NOKIA手机。百年润发。Miss de France。古今内衣。科勒。大金空调。欧勃莱。
终于走倦,在街边伫立。街上许多来往的空车,任何一辆都可以带走她。像我们这样的人,街上其实很多。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JUCY背过的一句诗,“在安静的角落里”,我默默念道。
“席慕容?”JUCY道。
我愕然。她是听到了,或是和我一样,突然想起?同时笑起来。
“你等我一下。”我进商场挑了一只Cartier女表,正好是身上所有钱的总和。
“重新开始生活。戴只新表吧。”我出来。JUCY在阳光中婷婷而立,正如最初见她的那一日,显出了精神。她的眼中充满惊喜。
“送给你的。”再说一遍,帮她戴上。她的手冰冷。我紧了一紧,然后松开。出租车在身边停下。我们道着再见。她上车,我对着远去的车影挥手。直至消失。我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
回到自己屋里,倒在床上立刻睡着了。梦到有人亲吻,醒来发觉是猫在舔我的脸。枕上湿了一大片。“小小。”终于给它起了那个名字。
JUCY不在了。虽然她还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却已恍若两个世界。时光徜徉,被流水冲散的落叶难以在远方重聚。似乎早就在小说和唱片中了解了这个道理。因此我只是去江边站了一个晚上。想在水前唱歌,但喉咙里飞不出一句歌词。慢慢走回去,街灯渐微,那些游荡夜幕的欢场女子开始散去。淡蓝水色中,坐上了凌晨第一班车。车厢里两个男人沉默地抽着烟。我这才发觉自己冷坏了,全身打着哆嗦。
回到家里又睡死过去。一连三天,除了饥饿没有别的感觉。最后听到许许多多的歌在脑子里响起,缠绕,像热带滋长的雨林。许许多多的歌,从邓丽君、谭咏麟到陈升、黎明,从Beatles到Oasis。像老朋友一样扑面而来,擦肩而去。像雨点一样密集地洒落,转瞬又消失不见。似乎每一首歌都唱着忧伤,又没有一首能完全表露。再去上班后我调到内场煮咖啡。老客人熟了,进门打一声招呼。每一种咖啡都得心应手。不再特别钟情于哪一种咖啡,哪一种天气,哪一种心情。只是开始讨厌超市出售的速溶咖啡和咖啡的温馨广告。雀巢。麦斯维尔。
报纸上说人民币不贬值,香港股市上扬,说世界经济增长率将下降一半,俄罗斯无力偿还外债,讲印尼冲突。收音机广播香港和美利坚歌星的演唱会,推出五花八门的排行榜。影院上映《拯救大兵瑞恩》。这都是1998年。买了件新衣,也喜欢旧衣中较新的一件。
就在这样的一天,失手打碎了一个咖啡杯。
“我打碎杯子了。”脑海中全是那时JUCY的声音。
心跳停止。一瞬间,破碎的瓷片都浮现为JUCY的脸。
也就是那一天。夜里被电话叫醒。那里是JUCY的声音。
她说她现在在街上,好冷。
抬腕看表:“现在半夜两点了。”
“我知道,”她道,“我带着你送的表。”
我清醒过来。
“怎么了?”我问。
“我刚才喝了酒,跟他们吃了宵夜。”她在电话那头道,“我说上洗手间,让那个男的等我,然后我就跑出来了。现在我只穿了条裙子,这里好冷。”
仿佛是久违的香味扑面而来,使我无法呼吸。想起今天是她的生日,想起她只是个那么小的女孩。
“现在街上还有出租车,到我这里来吧。”
她模糊地答应了一声。在沉默以后。电话中只剩下杂音。
“我等你。”我道。
她挂断了。我想了一会儿,起床开灯。找出以前带回的咖啡粉,把好久不用的咖啡壶冲洗干净。凌晨的水冰冷。然后开始烧水,找出两只杯子洗干净,找出滤纸,找出砂糖,牛奶,调匙。水开了。将咖啡粉末倒在滤纸上,再倒下水,冲出两杯咖啡。轻轻地做着这一切,不让手有一丝颤抖。咖啡的香气在灵魂中弥散。
将咖啡放在小桌上,收拾东西。扔掉滤纸,砂糖纸,洗净水壶。
门铃还未响。
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外眺望。小小在我床头安睡。
门铃还未响。早上我被射进房间的阳光惊醒。觉得昨夜做了一场梦。
在给小小做早饭的时候,看到桌子上两杯冷却的咖啡。两杯相同的哥伦比亚柔情咖啡。
这时,我才知道,我曾经醒来,曾经相爱。 -
2006-06-06
关情——周作人《苦雨》读书笔记
上海的春天总是这样的暧昧不清。初时一色的寒冷,三月间依旧绵衣加身,料峭的颇有余冬模样。但又不是那样的完整,在云絮底下透出一丝的阳光,即是普照。而到五月间真的到了春季时段,又是不住的雨,整个星期整个星期地连绵,永远是不利落的样子。当此刻,于是想起一个叫苦雨斋主人的男子来,便更是笑意梗塞了。他所写的几场雨——“杭沪车上时常遇雨,每感困难,所以我于火车的雨不能感到什么兴味”,“ 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加上欸乃的橹声以及‘靠塘来,靠下去’的呼声,却是一种梦似的诗境”,“前天十足下了一夜的雨,使我夜里不知醒了几遍”——或在路上,或在船中,或在枕边,各得其所。
雨,可以用耳听,可以用眼观。而那一场又一场的降临,其不同之处,全在彼时彼刻的处境与心情。九六年盛夏。上海第一场台风,带来突如的暴雨。将自行车停在街边商店檐下,穿上久备着的雨衣。实是知道遮蔽不了什么,那席卷的大风总轻而易举地将雨衣吹起,露出底下的尽湿。街上还有人在行走,顶着那风那雨,想来必是真有急事或住家极近。望向身边一样躲避的人,面目模糊,神色淡然,倒也并不焦急。知道这样的阵雨长久不了,看的是来势汹汹,亦难以维持。多年后想起自己当时的情境——紧紧抱住了手中的书包,里面是上补习课所用的资料。不禁哑然,怀疑到底是念得那铺天盖地的雨,还是曾经努力执著的自己。而上海多的是连绵仿佛下不清爽的雨。这样的雨过后亦不会带来清静的空气,反而有一股子的粘稠味道。于是便模糊的通称其为黄梅雨,而不去计较时节是否正确。印象中的黄梅雨属于零二年初夏。出门时倒还是晴空,气压是一贯的低沉,想了想,便懒得带上雨具。近了中午,果真淅淅沥沥下起雨来。和朋友两人跑进公房的走廊里去。那是近淮海西路的一片老式房子,外面看去,红砖绿瓦,飞檐斗角,使人想起其曾经的历史与外来痕迹。
两人于是就在那里看天,看雨。雨丝如幕,如缠如绵。街沿的塘中是看不见水漂的——太过轻柔,宛如情人的手。而彼此是没有对视的——知道对方的落魄,也就没有埋怨为何懒惰。雨停雨止,转身起步,空气愈发的抑压,阳光蒸腾着最后的温度。临街的底层窗户中传出阿根廷被淘汰的噩耗。这是外话。而如“前天十足下了一夜的雨,使我夜里不知醒了几遍。北京除了偶然有人高兴放几个爆仗以外,夜里总还安静,那样哗喇哗喇的雨声在我的耳朵已经不很听惯,所以时常被它惊醒,就是睡着也仿佛觉得耳边粘着面条似的东西,睡的很不痛快。还有一层,前天晚间据小孩们报告,前面院子里的积水已经离台阶不及一寸,夜里听着雨声,心里胡里胡涂地总是想水已上了台阶,浸入西边的书房里了。好容易到了早上五点钟,赤脚撑伞,跑到西屋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水浸满了全屋,约有一寸深浅,这才叹了一口气,觉得放心了,倘若这样兴高采烈地跑去,一看却没有水,恐怕那时反觉得失望,没有现在那样的满足也说不定。”这样的感受是全然没有的。每次半夜被雨惊醒,除了咬牙咒骂老天爷几句,便是蒙头再睡一事。第二天,真的看见外面的淋漓,又反省起自己的没心没肺来。再有一次是春节里连续几日的大雨。孩子们关在房里总是玩不过瘾,于是便下了楼到门房口处放手折的纸船。男孩子手笨,怎么也折不像样,少不了被身后的女孩子嘟囔几句。而心里又是不服气又是焦急,于是更加折得奇形怪状。女孩子们到底是好心的,笑过后便帮折起来。于是,一时间,后排是低头嬉笑摆弄手中纸张的女孩子,前面是努力伸长手臂想让船只漂地更远的男孩子。等到船只开始成群结队的浩浩荡荡飘扬开去,孩子们便一起拍手叫好起来,一派青梅竹马的样子。然而也不尽然皆是快乐模样。也是那年春节,初三到一老友家中拜年。当时他与父母居住在俗称“二万户”的简陋平房中。而一楼早已是积水成河,水漫金山。当卷起裤管提着鞋子赤脚走进屋门时,他边向外挽着积水,边问道:你游进来的吗?此情此景,多年以后,成为了两人的谈资笑料。所以,雨有雨的好,亦有它的糟。所谓甘苦,不过是当时伊人逸事的零星记忆。周先生的经历、年岁,自不是我等可以比拟,所以不必嗔怪其文字中的晦涩艰难。将每一场雨,每一份记忆,都当作自己的财富,就是了。 -
2006-04-15
文华旧韵
(1)
我秉着烛,抱着琴,穿过尘埃密布的长廊。
长廊的尽头,是昔日的文华阁。
建安二十一年,丞相封王之后,这旧府邸的西厢,就已遭废弃。而如今,我已经老了。
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回想些往日岁月。
竟陡然间发现,只有几个破碎的片段是清晰的:十三岁那年朔月如钩;
十六岁那年新歌美酒;
十七岁夕阳穿过廊柱投下班驳的影子;
十八岁一双手托住我的脸颊,我哭了……——其余的,都只剩下一片暧昧与苍白罢了……
我这半世最鲜明的痛苦与快乐,都是有关那样三个佼佼不群的男人:
——一个是我的主人;
——一个让我永远魂牵梦萦;
——还有一个,总是在醉眼朦胧中粼洵一瞥;只一瞥就看透了我的整个人生……(2)
十三岁之前我是个孩子。
记忆中最早的片段是在逃荒的路上。四周的人隐隐绰绰,只觉得寒冷、饥饿、以及恐惧。
我跌倒了,冻土上裸露的树根深深的刺破我的右脸,留下虽然不算狰狞,却永不磨灭的伤痕——从此上天给予的玲珑美貌荡然无存。(3)
无法被卖作滕妾,十二岁我入了曹将军府为婢。
站在一大堆哭泣的孩子中默然,一个三十多岁、姿色平庸的女子仔细端详了我的脸和手,带走了我。她是府里的歌舞教习,叫琴姑。
琴姑是个琴艺精湛的名师,擅长作乐府。她带走我的那天对我说:
“人生下来,她的面相就注定了一生。可是你脸上的伤是个变数;你违背了老天指给你的路。现在是福、是祸,全靠自己了……我想看看结局,所以带你回来,所以要教你弹琴。”我不太明白琴姑的话,但是我喜欢琴,喜欢她教的一首又一首古歌,更喜欢无饥无羸安定的生活。
于是我很努力的识字、唱乐府,为了让手指更加柔韧,数九寒天把十指浸在冰水之中。琴姑精通琴艺,会作诗。她教给我很多技艺,更教给我思考与沉默。
(4)
建安三年岁首,我在府里已经待了八个月。
辞岁迎新,主人要大宴宾朋,这是歌舞班子最忙碌的时候。合府上下,最无事的,大概就是我这样无差无职的小孩子了。
那天是初三,夜宴开到很晚。
我偷偷溜到文华阁的台阶下面,缩在阴影中听阁上的丝竹声。我笃定师父一定在那里弹琴,虹姊和霞姊大约在厅心跳舞。
因为貌美,成为舞姬;倘若跳的好,许会被某个将军或大人看上,纳为妾侍。
——曾经,上天曾经给我安排了这样一个未来,可是我拒绝了它。我抚摩着脸上的伤口,突然微笑。
蓦然间忽听到有人悠悠的叹息之声——
(5)
他就站在那里——台阶上,新月之下;穿一身素白的常礼服。
那之后有千万次,我一再的梦见这个情景:
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最英俊清瘦的男子,白衣飘飘,宛若仙人。
——他流下了一滴眼泪……他也发现了我,只有片刻惊愕,旋即温婉的笑了。默默递过一条丝巾,雪白的;我才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面……
——你相信么?这世上就是有这样的男人。他只要看你一眼,你就注定爱他一生……
(6)
那天夜里,琴姑回来很晚。虹姊和霞姊没有在一起。
“怎么还不睡?”她惊讶的说。
“荀令君是谁?”我问。
琴姑仔细的打量着我,许久回答:
“努力学琴吧……如果有一天你技艺有成……也许还可以再见到他……”(7)
从那天起我已经长大。
我的喜、怒、哀、乐,不再属于自己了;它们取决于一个遥不可及的男人。
在世人面前,那个男人有着无可挑剔的温和,总是微微笑着。
月下一声叹息、一滴泪水,断肠的忧悒,宛如一梦……
恍惚间我甚至觉得,也许自己是偶然窥破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8)
我对读书着了迷。琴姑见了只颌首表示赞许。
不会解曲,只懂奏乐的人,只能称为“乐匠”罢了。
把抚琴当成淬魂炼魄,才能让自己变的更加明朗与洞悉。“你需要更坚强更深邃更敏锐的心,才能掌握生命中的变数。”师父说。
她不断的咳着血,在我成长的同时迅速老去。
(9)
突然有一天,琴姑开始给我讲她的故事。
——每天深夜,只讲那么短短的一段——侯门之女,爱琴成痴,一朝惊变,颠沛流离。
曾经有一个男人听懂了她的琴,爱上了她的人。
可是没过几年,那男人也卷入了永不停息的政治游戏。
一切烟灭灰飞……“他有一点象荀令君,是个有真才实学的文士。可是他不适合这个乱世。”
琴姑看着我,微微笑了。脸上洋溢着光辉,非常的漂亮……“始则王侯笑傲,即则宾客飘零。”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故事的最后琴姑这样总结她的一生,然后在那天晚上安然停止了呼吸。天亮时师父被抬出府,没有人知道她被葬在哪里……
(10)
师父去了,我成了府里正式的琴师。
以前,在我的世界中只有单纯的音乐与诗歌;现在却多了很多东西——多了人。
美与丑,自私与大度,卑怯与娇妄,虚伪与真实。
把自己置身事外,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冷眼看着众生来去;
猜测着他们的心情,揣度着他们的想法,成为我喜欢的游戏。新沐弹冠、新浴振衣,然而过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
读楚辞,奏《离骚》,渐渐有点明白了他的凡事含笑以对,也许是种让步的习惯
——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11)
建安六年九月,久战于外的曹将军终于回到了许都,偌大的府邸终于是有了主人。
将军回府的第二天,举行了一场接风盛宴,这是我第一次在正式的场合演奏。我坐在屏风侧,琴姑坐过的位置上,弹着她留下的琴。
一曲《子衿》,一曲《鹿鸣》,熟极而流的调子。
我能感受到自己的十指,与往日这里一代琴师的幻影重叠。主人尽兴客尽欢。自从师父死后,我也是第一次这样开心。
众人酒酣耳热之中,我可以肆无忌惮的远远凝望着他。
我看见他在发自内心的大笑,真正快意的笑。
——他快意,我就欣然。忍不住把手伸进袖中,抚摸到三年前他给我的白色巾子。
丝绸的触感灼烫着我的手,突然间有种想哭的冲动。幸好满堂宾客都沉浸于自己的兴致中,没有人会注意到角落里不起眼的琴女。
在乐曲的间隙,我用袖角偷偷拭泪。
冷不防与他同席的一位玄衣文士,看上去快要醉死的大人,
快速而犀利的扫了我一眼。那一瞬间,我无所遁形——
(12)
数日后,晚膳时分,将军突然点名要听我弹琴。
还专门吩咐道,无须梳妆换服,即刻前往。从不正眼瞧我的乐班总管殷勤的替我抱琴;
我在惊讶中出门时,四周乐女们锋利的目光削骨蚀肤。……
依旧是夜;
依旧是文华阁;
我百感交集的踏上那级旧阶,
“变数到了……”我低声说,忍不住抬头上望:
幽静的暗蓝,如钩的明月,
依旧是初三……(13)
轻语,酒香,豪笑声。
偌大的厅堂灯火辉煌,坐着的三个人都已微醺。
我深深拜下去:“将军、大人、荀令君,奴婢有礼。”
起身时不敢看上座陌生的主人;更不敢看右边熟悉的他;
却正对上左首一双微笑的眼,狡黠、探询、若有所指的目光。
我突然醒悟,这是那天宴上注意到我的人。“祭酒郭大人想听你弹琴,你擅长什么曲子……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徐徐的语气突然变成讶噫。
虽已事隔十载,旧疮早已平复。可是右眼下仍然有一片固执的淡红不肯褪去。
离的近了触目惊心,刻意披下的头发也遮掩不住。我复又跪下,答道:“那是自幼旧伤。”
“起来吧,不必多礼。只可惜了一张好相貌……”将军在谓叹着,竟隐隐有真心实意的怜惜。
我心中一震,忍不住抬眼上望。
那个着着暗红轻绡、微有菜色的男人竟然是全然不顾威仪的。
看见我失礼,并不愠怒,反而饶有兴味的打量着我,微微笑着。在那一瞬间我下了半生最重要的决定:一句话赌上自己的生死荣辱。
就赌这个“变数”;
就赌我看人的眼光;
就赌曹将军是个非常人。
我轻轻咬一下唇,也不低头,郎声答道:
“奴婢身为琴女,以技事主,不以色媚人。奴婢不以为身有可惜之处。”将军一愣,旋即放声大笑。
我暗暗吁一口气,我知道自己赌赢了。“好,好……好一个‘以技事主,不以色媚人’。”
——将军的目光炯炯的注视着我。
——郭大人一边抚掌,一边把一大觥酒倒进嘴里。
——这样近,我清清楚楚的听到了荀令君的笑声。“你叫什么?”将军问。
“奴婢姓柳。先师指琴赐名,名瑶,瑶琴之瑶。”
“瑶姬抚瑶琴,好名字。你既称‘以技事主’,奏一曲来我听。不要应景虚奉之作。可有新歌?”我心神一动,蓦然想起师父生前最爱的一首乐府来。
她在教我的时候说:“此曲若不受你,怕是世间再无知之之人了。”
我自己也是爱煞的,非常熟悉。
略一沉吟,十指铮纵,歌道:青青河边草,绵绵思远道。
远道不可思,夙夕梦见之。
梦见在我旁,忽觉在他乡……我能觉察到落在身上的凝视。
从心底感谢面前这个恢弘大度的主人,
谢谢他给了我一个机会——
让我的身影——只有我,映入那个男人的眼中……(14)
我的身份地位,在那一夕全然改变。
甚至得到了,申时之后,在偏园内操琴的许可。我挑中的地方在一眼活泉之畔,几株瘦竹之间。
因为在那里,四周的人听不到琴声,不会注意到我;
而我的目光却可以穿疏疏落落的竹子,看到不远处颇长的一段游廊。
我知道那是外官入见将军的必经之路。
运气好了,能够看到他。我从没有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只觉得能够这样远远望着他,
就是种幸福。(15)
在这里,我也常常看见那天酒宴上的郭大人。
说实话,我对他,是颇有些畏惧的。
因为我觉得他有种奇妙的威慑力,总是能穿透我的层层掩饰,直抵人心。有时候看着他在正式场合一身半旧的玄色便袍,佯醉佯狂。
在端起酒杯时嘴角却突然浮现出苦涩、自嘲、与了然的笑意,
我就会身上发寒。
——那仿佛是在镜中看到了自己。(16)
那天我如常在竹林中抚琴。
天近黄昏。
“看来今天……是不会来了……”我想。突听得身畔一阵略带沙哑的笑声:
“东邻之子窥于墙,是窥宋玉之美;瑶姬姑娘窥于竹,却不知在窥些什么?”回身望去,正见他乱发披散,握一只犀角杯,立在那边盈盈笑着。
细品那语中满是戏谑之意,不由脸上一热。
半声“郭大人”叫过,竟呐呐的接不下话去。“……先生可想听琴?”许久我才想起询问。
“不拘什么,你随意好了。”
我想了想,移宫换羽,奏了曲《考磐》。
他一听,就笑。“……今日邸报,冀州战事又急,明公一早就去了尚书台……荀令君……怕是不会来了。”
曲至当中,他突然这样说。
直惊的我手指颤抖,一声轻响,第三弦断了。“你明白我说吧。”
他的那双眼中满是深邃的怜悯;
仿佛是眼见着心爱的东西,缓缓步向毁灭的不忍与无可奈何。
那目光似乎越过了我,直射向着遥远的未来……“你看见了什么?”我忍不住问。
“……宁愿没有看到的东西。”他回答。
饮酒如同鲸吸,苍白的脸上迅速一片潮红……(17)
奉孝先生,他要我这样唤他。
我们已经非常熟悉。
不再陌生,也就不再害怕了。我很喜欢先生,只是这种喜欢与对荀君的情感不同。
我喜欢他,因为我们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
和他说话,可以屏弃一切陈规限制,可以百无禁忌。
他是第一个了解我的人,也许也是此生唯一的一个。
(18)“瑶姬姑娘……”
“先生?”我把手指从琴弦上拿开。
“我后日随明公出征……荀令君会留下来……”
“怎么?”我听出他还有话要说。
“如果你愿意的话,去我府里好么?我就去回明公。去给我作琴友,作……妹子,女儿……你和奕儿差不多大,他也会喜欢你的。”
“……为什么?”
“你是个太聪明的女人了,这里……不适合你。将来只怕会更加不适合。”我看着他的眼睛,为他眼中的未尽之意而撼动。
我惊讶的发现那双眼里浓浓的醉意和闪烁的锋芒都不见了;
只剩下满眼温情。
恍惚中,甚至让我想起了十三岁那年,雪地上、月光下见过的那双明眸。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动摇。
可惜终究是不同的。
我心里发酸,轻轻叹气,固执的摇了摇头。
努力微笑着反诘:
“那先生您呢?这里不适合我,难道就适合您么?我可以去您那里,那您又可以躲到什么地方去?”他听了沉默不语。
突然一仰头,喝干觥内的酒,大笑起来。
越笑越是凄切,直笑到脸上滑下两行清泪。我急唤:“先生?”他却摆摆手叫我离开。
我无奈,走了两三步回头望去:
看见他还在笑着,笑着把空了酒觥重新装满……(19)
我抱着琴从竹林中走出,隐隐的还听得到奉孝先生的笑声。
我开始后悔自己说过的话;
也第一次为未来的何去何从而迷茫。“像师父那样,弹琴、等待、思念一个人,直到死么?”
“你想要什么?”我问自己。
无法回答……鸟飞山外山,夕阳美的令人心酸。
远远的忽看见一个白衣人影飘然而来。
峨冠博带,古袖长袍。
他总是那样,温淳似玉的,如切如磋。眼见着那一抹白影,我的心就狂跳起来了。
“我深爱着这个男人,从十三岁那年就爱上了他;这一生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
我对自己说。
我想永远陪伴着他。
我想留在他身边。(20)
“荀令君……”我轻声唤。
发出的声音全然不似自己的,干涩与暗哑。
这竟然是我们第一次交谈,我的心中发苦。
他走到我面前,停了下来。夕阳穿过廊柱投下班驳的影子。
他正停在阴影与阴影之间。
太亮了。
那张完美的脸有点陌生。“是你啊。”
他温和的笑着。
一如往昔的温和。
但这绝不是我想要看到的。
我想要的是四年前那样真实的欢喜或哀愁。
——笑容可以伪装;眼神却骗不了人。“荀先生……还记得我么?”
我从袖子里取出那条素巾,“这个还您。”
“不用了,你留着吧。”他只看着我,没伸手来接。
“你长大了,可是一样爱哭……”我的泪水再也止不住。
用巾子掩住脸,真的像个孩子一样痛哭起来。他把手抚上我的头发,轻轻摩挲着,像个父亲。
“别哭了,有什么好哭的呢?将军很快就会回来的……”我使劲的摇头。“荀先生,瑶姬喜欢的人是你啊……”
那只温柔的手突然僵直,颤抖了几下收了回去。我抬起头。
他眉间深刻的纹路更加清晰了。
目光闪烁,突然别过脸去,躲过我的凝视。“……不该是这样的……”他的声音很低,犹如喃呢。
再回过头时,脸上已恢复了最擅长的,无懈可击的礼貌。“……将军很喜欢你的,非常喜欢……你明白么?”
我默然。“……你也会喜欢他的。他有着……能俘虏所有人的魅力……很快你就会发现……很快……你就会把我忘了……”
我垂首哭泣,死死的摇头。“去吧……别哭了……”他说。
我看见一角飘飞的衣袂;
听见一阵环佩叮当。
他走了。
——与我擦身而过……(21)
……
我一生的爱情,
在开始的那个瞬间,
就这样结束了……下篇
(1)
更漏声声,时辰历历。
丑时了。
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索性披衣下床,出了院门。我现在住的院子,在将军府的西墙下。
孤零零的。
一面是高墙;三面是都是花园。
据说之前住着个得了疯病的美人。
建安五年,她在新婚之夜莫名其妙的死了。
那天是十五。从此每到月圆之夜,院子里据说都有女鬼在哭。
再没人敢入住。去年,奉孝先生随将军远征之后,我就执意搬了来。
我不怕鬼的,有时候甚至还盼着她出现。
那个传说中的奇特女子,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也许她能明了我的孤独。(2)
初夏的夜晚,风清,月亮很好。
我把琴搬到屋外。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
我开始像这样,在半夜弹琴。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不知道将军在写这首诗的时候,
是不是有着像我这样的寂寥心情。
寂寥中,那曲《青青河边草》又从指间流泻而出。……梦见在我旁,忽觉在他乡。
他乡各异县,展转不相间……“……下面是‘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对么?这两句分外苍茫。”
“将军?!”
将军回来了?“……十年之前,我在故友蔡先生家中,曾隔帘听过这只曲子。
如今又听见它了……老友已含恨九泉,而自己亦仗剑封侯了……
真真恍若隔世啊……”将军缓缓走过来,走到我身边。
“听见琴声,突然想起你……我就来了。”
我闭着眼睛,感觉那一双干燥而温暖的手轻轻抚过我的右脸。
那里是我一生的伤痕。“……可惜了一张好相貌啊……”
将军的声音很近。
微带酒意的呼吸声让我头晕目眩。……我哭了……
(3)
……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不适与酸楚折磨的自己昏昏欲睡。只依稀记得,
他走的时候没有说一句话,
踉踉跄跄的,
像一场逃离——(4)
将军厌恶我了。
大概是这样吧。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有来过。
甚至不再召唤我去弹琴。有时候,夜晚。
远远的能看见文华阁上灯火通明。
我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去出席的命令。不过这样也好,
这样我不必逼迫自己去面对。时间对我来说已经失去了其意义。
一天,可以短的像一个时辰;
也可以漫长的像一年。除了送东西、一言不发的老仆妇,
我唯一能看见的,就是郭先生。只有他会来看我。
(5)
“昨夜晚宴你怎么没去?我私下问将军,他却顾左右而言它,我还以为你病了呢。”
“……我很好。大概是惹将军厌烦了吧……”
我低着头,假装调弦,不敢对上他的眼睛。
奉孝先生太敏锐了,一旦让他看见我的眼,什么都瞒不住了。“为什么?”
“不知道……”
我知道他一定正在仔细打量着我。
脸上微微发烧。
幸好他很快转移了话题。“将军回许的那天,先去的荀府……和令君闹翻了。”
“什么?怎么会?”我惊讶的忘记了掩饰什么,瞬间抬起头来。“将军想并天下十四州为九,荀令君坚拒……”
“……将军想扩大自己的冀州?!”
“你的确聪明……不过我怕还不止这样。”
我默然。“难道他是想……”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项籍复立志如此,何况将军?
……现在即使没有,总有一天也一定会这样想的……”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荀令君一定不会同意。”
“当然……将军开始这样想的时候,荀令君就必须死。”我一惊。
今天的奉孝先生是这样陌生。
从不离手的犀角杯是空的;
轻描淡写的说出这样残酷的话来
——即使那是事实。“将军会……杀他?”
我不敢相信,更不愿相信。
“或许是荀君自杀。让他看见自己不愿看见的东西,他宁愿死。”“……觉得害怕么,瑶姬?这就是人心啊!”
(6)
“先生……”
我只觉得浑身无力,双膝一软,就跪了下去。
唬的他急急来扶。
我攀着他的衣角,慢慢摇头。“先生可以阻止是么?即使真会是那样,你也会拼命阻止的,不是么?”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的眼。
那里是深深的绝望。“先生……瑶姬在求你了。不可以么?”
他慢慢的蹲下来,用手指给我擦着泪水。
我才恍然发现,那袭宽大的玄色长衫下面,是怎样一副瘦削的身子。“……我无能为力……真的……”他说。
“我们可以机谋巧算、攻城掠地;
像你,弹奏有如天籁的音乐;
或者像将军,写足以流传千载的诗篇;
但我们无法改变人心……
在人心面前,所有人都无能为力……
你明白么?”“有一天你会明白……很快你就会明白了:
该来的,总会到来……我们能做的只有旁观……”“我不该和你说这些的……但我想告诉你……忘了荀令君吧……”
“……好好跟着将军……他也许会对一万个人残忍;可是永远不会伤害你……”
“将军是真的喜欢你……真的……”先生的嘴唇扫过我的额头。
那样冰凉、冰凉的一个吻。“……瑶,原谅我吧……”
挥袖而去的时候,我似乎听见他在这样说……(7)
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奉孝先生。
从此时间——又开始静止。
(8)
我很难入睡,但一向睡的很安稳。
往往都是一觉天亮,鲜少中途醒来。可是今夜却突然醒了。
总觉得这屋里,似乎有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想想也好笑,我竟然害怕起黑暗来。
二十四岁,竟然没了十年前的胆量。十年?
真的已经过了十年么?我不愿开灯,摸黑翻身起来。
黑暗和寂静有助于省视自己,
看来今夜是难以入睡了。十年前,曾经笑过那些工于掩袖惑主的美人们。
一个男人的怀抱,真的那么重要么?
过了这些年才渐渐明白:
她们只是不忍坐待红颜老去,她们只是寂寞罢了。那么自己呢?
寂寞么?我苦笑,慢慢踱向门边。
冷不防被黑暗中一双手紧紧饱住。“是我,别怕。”
他的声音在耳边回旋,我几乎窒息。那个想忘记却永远无法忘记的名字。
“……将军?!”
“真的想你,所以我就来了……”
(9)
“……不问我为什么?”他说。
他神情有些憔悴,见老了。
“没什么好问的。”我苦笑。“……你知道这高墙的另外一边,是哪里么?”
我摇头,那不是属于我的世界。“是荀令君府里的花园……”
我的身子一颤。
“你也许不知道吧……每天夜里,你在这边弹琴,高墙下始终有个男人在听
……你弹到多晚,那个男人就听到多晚……文若是真的很喜欢你……”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那天我……很后悔……我觉得对不起文若啊……”
“我让你住在这里……不再见你……我想等文若开口……”“荀令君他不会要我的,他拒绝了我,将军您知道为什么么?”
我突然间不想听了。
注视着他的眼睛,咬住嘴唇,一字一句的说:
“他告诉我,那是因为您……”“你们为什么这样相象呢?”
(10)
“曾经以为,我已经把你忘了……
可是在九死一生之中,在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的瞬间……
我突然想到了你……”
“是真的想你……所以我就来了……”“将军……败了?怎么会……那……奉孝先生呢?”
“奉孝……奉孝两年前就不在了……”
我突然一阵眩晕,心里想哭的快要裂开,却愣愣的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原来生死,是这样轻易的一件东西……
(11)
从此我一直跟在丞相身边。
丞相,是的。他现在已经位极人臣,是大汉的丞相了。除了战场,他通常都带着我。
我侍奉他的饮食起居,偶尔也侍寝。——他有很多女人。他喜欢她们。
不知道是否像喜欢我一样。(12)
“你知道我为什么特别喜欢你么?”
一次酒醉,丞相说。
我摇头。“因为你很特别——别的女人也会拒绝赏赐、册封,但是她们还是想要的。
而你不同,你是真的视荣华如无物,这世上,似乎真的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一颗心净的,清水一样……”“……女人是很懂得适应,很懂得委曲求全的。
只要十天半月,她们就会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男人。
而你不同,你是半点不肯让自己的心受苦的……我说的可对?”我忍不住微笑:
“丞相又何尝肯让步呢?”他听了豪爽的大笑。
顺手抓起桌上的一只酒尊把玩。
“对,也许我自己也是这样的。”
言毕突然把目光离开杯子,飞快的扫了我一眼,又转瞬离开。
“……‘他’也是如此……
外物不萦于心,自己坚持的东西,却寸土不让,死不低头!
我视他为挚友、知己、手足,可他呢?
他为什么总是逼我恨他!”丞相的语气突然间拔高,转头对我怒目而视。
我神情不变,望着他的眼睛。
他的神色渐渐缓和……“丞相,您醉了。”我轻声说。
(13)
丞相说错了。
人的心,是不可能像一泓清水那样。我是个女人。
女人是可悲的,也是可怕的……女人的可悲,在于她们不得不把一生的命运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
——她们希望梦醒时,自己的手,被人握着;
——她们害怕孤独。女人的可怕,在于她们可以放任自己的心与身体,朝向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我依旧深爱着荀令君,想到他就会落泪;
——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在丞相身边,无比安心。“今天的瑶姬,还是自己么?”
我抚摩着脸上的伤口,长跪在铜镜前苦笑。
快二十年的岁月洗礼,让那片伤淡的几乎看不清了。“那是你人生的‘变数’……背弃了上天安排的道路,从此一切都要靠自己……”
“这世上有些东西我们无能为力,我们只有旁观……”
师父,奉孝先生,瑶姬会替你们看着。
——亲眼看到结局。(14)
建安十七年十月十七,望日。
我随着丞相在濡须。
那天他回来的很早,我如常奉上晚膳。“荀令君没了……”他突然说。
声音很低,看着我。
我的双手颤抖了一下,险些捧不住青瓷酒尊。奇怪的,那一刻竟然不觉得悲伤,只是心里被掏空了似的。
只是忍不住抬头向上望
——别馆的屋顶遮住了天空;
我看不见上苍的眼……“……你恨我么?”他问。
我摇摇头。“我不恨任何人的……”
只是突然想感谢奉孝先生。
是他,给了我七年的时间去准备,准备接受这个事实。他教给我命运的绝望;正如师父教了我命运的希望一样。
有些事情你一定要争取;有些事情你必须顺从。
你必须目睹着一次又一次的死亡,然后努力活下去。
——这就是人生。……
“丞相还记得十年前,文华阁上那场欢宴么?
……上首是您,左边是郭先生,右边是荀令君……”“……记得。”
“那天,您没有天下,您有的只是两个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
而如今,您有了天下,他们都不在了……
这里空荡荡的,您寂寞么?”“……瑶姬。”
“丞相。”
“把酒斟满,再弹一次吧……我要敬,奉孝和文若一杯……”我从匣中抱出琴来,匣底有一方微微泛黄的雪白丝巾。
我把巾子取出来,拢在袖子里。直到那一刻,撕心裂肺的疼痛才如潮水般席卷而来……
(15)丞相老了。
我也在老去。他成了魏公,魏王;
我依旧是他的侍婢、琴姬,依旧是他的女人之一。
我还是唤他“丞相”。
人老了,很多东西,就无法改变了。“你还是念着荀令君么?”
有时候他会这么问。
“是的。”
我总是如此淡漠的回答。我知道他的失望的,我心痛。
因为这种失望来源于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征服。但不知为何,每次回答的时候我总是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或者说,不敢让他看到我的眼睛……(16)
建安二十五年正月,洛阳。
丞相躺在榻上,抚摩着我的右脸。
“……瑶姬么?”他问。他已经看不见了。“是我,丞相。”
我跪近了些,扶住他摇摇欲坠的手,努力遏止着自己的泪水。
再如何“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再如何“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他都不再是夕日的丞相了。
在岁月面前,其实我们谁都没有赢。“……我就要去了……到了那边,见到文若和奉孝……要替你带什么话么……”
我泪落如雨,早已无言。
(17)
六天后,丞相薨了。
那时的我,已经在去许昌的路上。丞相替我安排的归宿。是回到那个住了十二年的旧府邸里去。
在生命的最后,他也许终于明白了我想要的是什么。十二岁入府,到今天二十三年了。
师父、荀令君、奉孝先生、他……
我看到了太多的故事,也许也看的太清楚。
我已经累了——
只想守着回忆终此一生;
我已经没有兴致再面对未来。(18)
在路上,我遇到一个曹氏宗族里的女人。
——不再年轻了,但风韵犹存。她不知道我是谁。
看到我带着琴,说想听。
我就弹了那曲《青青河边草》:……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
长跪读素书,书上复何如?上有加餐食,下有长相忆……——她听着听着,已经是泣不成声……
我不知道她有什么样的故事;
我也不知道这乱世中有多少痴情儿女;
第二天我们一言不发的别离,走向各自的去处。——人生就是这样:萍水相逢,如云相聚,然后散了,相忘于江湖……
(19)
文华阁——
终于是回来了。回来了才发现,其实自己的一生,
早已被禁锢在这里了。
只要一闭上眼睛,
我就能看见纤腰楚舞,华灯初上。
歌——是乐府;酒——是肚康。——后来,左首那个玄袍古袖的狂士走了。
犀角觥翻倒在席上……——后来,右首那个温淳如玉的君子也走了。
几畔是他遗落的一方素巾……——再后来,那个朱衣豪笑的英雄从主位上站起来,
寂寞的踱向远方……(20)
“……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梦见在我旁,忽觉在他乡……”
这辈子,我是永远不会睁开眼睛了——
(21)
蛛网尘封之中——
文华旧殿之上——
一个白发宫人,寂寂的弹琴…… -
2006-04-15
十年·刽子手
刽子手
是一个很喜爱秋天的人。
看着那些飘落的梧桐树叶抑或南归的飞雁,它们是如此的怡然自得没有变化。都是这个世界的自然产物,在一个又一个循环中自顾不暇。
但之所以喜爱秋天,只是因为——秋天是一个杀人的好季节。秋高气爽,万物成熟。手底的躯体没有油腻的汗粒,那一寸肌肤是如此的细腻而光滑,使人幻想着切割的快感。
那些殷红的血液,是如此的熟悉而艳丽,让人沉迷。
刽子手是一个很奇妙的职业。同样是杀人,却不必象军人担负过多的责任,也不必象武士需要精妙的身手。需要的,只是一颗简单的心,一颗被他人的血淋透的心。
说这个职业奇妙,是因为你可以很怡然自得地杀人。世界上恐怕没有第二项工作可以象它那样笃定地去剥夺人的性命。没有人会说你冷血,因为无论那颗头颅曾经多么卑微或者显赫,只要时刻一到,都只是刀下的切口。
入这一行已经十五年了。当初跟在老师傅身后观看那一次又一次的人头落地:深红的血液飞溅到师傅花白的唇须上,形成一个诡异的笑魇,仿佛某种兽类,安逸而禁锢。
是深深喜爱着刀斧的。在充满凉爽的空气中,注视着脖后左颈的大动脉。一起一伏。配合着呼吸,能够感觉到底下那些即将喷射出的血液的温度。
手起。刀落。头颅。
每当那颗圆溜溜的东西从高空坠落,总有一丝的颤栗,使自己体味到还没有麻木。
十年
五年后海军政府说为了世界的爱和和平、为了使民众相信白色的未来有光明的明天在等待,宣布处决一律废止斩首式,改用长枪刺体。
当时是有着迷惘的。就如结婚五年的妻子要改嫁,而不知道新来的女人是否契合你的身体般的犹豫。
但到底还是应承了下来。因为,多少回的夜里,那些曾经被砍杀的人的脸,那些以为再也不会想起的脸,一一重现。
只是,自己换成了被砍杀的对象。
身上已经布满了这个职业的味道——那些人、那些只是一面之缘的人的鲜血,早已涂抹上身。无论是新是旧,都无法拭去。
用枪刺体的处决其实很简单:将长枪从左边腋下第四与第五根肋骨之间斜插进去,扎扎实实地刺穿心脏,而犯人只有刹那的刺痛。所以还是有人会主动来巴结的——死刑犯的亲友。用沉重的财物换取将死之人最后的享受——死的轻易一些。否则只要稍微失手,长枪偏差那么几公分从心房旁边划过,那感觉,据说比死更难受。
所以当十年前站在那个男人背后时,是希望着能够得到一些什么的,因为他毕竟是举世闻名海贼王。
记得那天清晨刚下过秋季的第一场雨,空气中夹杂着从海的另一头飘来的菊花清冽味道,天上却是很明亮,映衬着行刑架底下黑压压的人群。
那个男人有着宽厚的肩膀,从后面望去,仿佛是托着了整片天空。嘴角上有着弯曲的笑容,似乎比我还要笃定。
——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就给你,去找出來吧!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放在那里!
他到底是给予了财富的消息。所以,那一枪刺的很干净。
他也死的很痛快。
无论十年、十五年,都只是转瞬的长度。在指间舞动中,消失不见。留下的,是依旧镇定干燥的手与开始斑白的鬓角。
一旁的搭档开始大声喘气。每次行刑前他都会喘气,比犯人更加剧烈。他以前是个屠夫,但他认为杀人比杀猪更有前途所以才入了这行。
两个人已经搭档了十多年,彼此太熟悉了:知道他喜欢从右边去刺犯人的肺叶;知道他每次行刑后的晚上都会呓语打鼾游走梦遗。都是习惯了长枪的人,习惯的了无感觉。
搭档的喘气声越来越大。不禁抬头再次望天,很明亮的样子,根本看不出昨夜那场秋雨的痕迹。只有那淡淡的菊花香味依旧,混合着行刑台上斑斑的暗红。
曾经看见过人们临死前的各种各样表演:笑的哭的,发呆的发疯的,扭来扭去的,从二十多米架子上跳下去自行了断的……。但今天这个男人很奇怪——他坚持要戴着一顶草帽,并且一直笑意容容。
那笑容仿佛已经熟识了十年。
——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不要让我的草帽掉下来。
不要让我的草帽掉下来。
这个要求其实很简单,这句话也非常的短。
只是,在台下六条人影冲上来之前,手中的长枪,还来得及刺穿第二个海贼王的胴体吗。 -
2006-04-10
安人(二)
当他踏进前门时,注意到右方玻璃墙后女子高挑的身影。以及那抹鲜红。然后,闻见洗发水的味道。嗅觉是好的。那些最接近大脑皮层的神经保留着最长久的记忆。一时一刻的气息,在脑中刻画下深深的印记。朦胧的,模糊的。多年以后哪怕是最清淡的味道亦能即刻召唤起心底沉睡的痕迹。直接而了当,毫不留情。八月桂花香,七夕断肠草。曾经的广告里同名的男子一边注水,服侍女子的洗发。背景里是北京的四合院子,院落中桃花盛开正浓。男子面色沉静,手指轻柔,温情无比。多年之后。那个男子著名海外。那个女子消失不见。而他只是记得当年坐在前排的她是使用这个牌子的洗发水的。总是习惯从身后扶住她的头,将脸紧紧靠上。轻易而缓慢地呼吸。于是,清晰的、明亮的气味,有如绚烂的潮水,久不能忘。多年之后。她依旧使用这个洗发水。他依旧记得她的味道。百年润发。他最早听说的一个西方神话是Noah's Ark。
诺亚方舟,世界最后一处生存的天地。在漫天洪水扑来之前,上帝赋予了如此的权利。所以可以轻易地决定着生死。其他的生命仿佛只是一件件的玩具,编上号码等待着被选取。
别样的,安全的,同生共死。经常称呼自己北落。北落师门,天空南方唯一的星星。在一片黑暗的中,闪闪发亮。一如每个人的心底,都浓缩成了小小的一块石头,等着经过的人来拾获。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而他只是习惯了停留。每天晚上倚靠着窗台仰望天空。上海的夜空永远没有流星,模糊中的点点闪烁就是恩赐,抑或伴着新近的朔月,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倔强地探出身影来。
期盼着,到底有一个人,来将自己带走。他二十三岁前的梦想是每天在家里用白纸黑字来写作,然后用电脑打出来去换取生活的费用。
一直都习惯于用笔,哪怕在这个视敲击键盘为时尚的时代。当笔尖落在纸张上时,感受着每一下的柔软。那些成文字的散发着笔墨味道的东西,永远比冰冷的屏幕来得温暖。
由于握笔的姿势不规范,总是向外倾斜着。所以右手无名指第二指节处总是一片的黑糊糊。阳光照射下,那一寸肌肤奕奕生辉,鲜活地象水底游走的鱼的鳞片。
不写字的时候通常会上街。经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和书店。小时候想过做图书管理员,能够看很多的书。书店里的中年男人是熟识的,每次他去都会推荐新到的书册。而他只是固执地阅读几个人的文字,其他的大多只是读了几行后就漠不关心。
偶尔会去城市中心的广场,看着那些来去的男女,放着风筝的孩子。有经过的,有等待的,有游戏的,有哭泣的。当风扬起来时,远方隐约会飘来桂花的香味。短暂的季节,短暂的生命。如若没有关心,也就没有了解。他只是把这一切藏在了心底。用文字最低限度地表达生命,然后出卖在很多人的眼皮底下。有个同是写字的男子对他说:文字对我来说是女神,而于你是娼妓。他只是低下头暗暗发笑。不相通的灵魂,永远不会明白。二十三岁以前他幻想这样的生活能让自己乐此不疲。二十三岁以后他过着这样的生活并且乐此不疲。每个星期编辑都会打电话来催稿。一个叫做Jucy的女子。年轻的声音。例行公事的问候,然后询问进程以及讲述下个星期所需要的主题;或者连问候都省去直接说文章不合格要重新来过。无论是顺利或者重做,她都是用礼貌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道来。礼貌的不留质疑反抗的余地。所幸她的声音是动听的,所以他不会有任何疑异。就象学生作文,老师给规定好题目,然后让你去发挥等待被打分。他不知道这样的文字谁会认真去看。不过还是一星期一篇地发到那个邮箱里。有时他想,如果发一封请Jucy吃饭的Email,会怎么样。但他从来没有做过,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她和自己是不是在同一座城市里。他习惯了原地等待,根本没想过去其他的城市。何况只是为了一顿饭那么简单。简单的就象Jucy除了“已收到”外从来没有回复过其他字眼的邮件。在房间里摆放大量的仙人掌。坚强的生命不需要过多的照顾。想起来时就拉开落地的窗帘,让外面的阳光风雨洒进来,然后捧着水杯一一倒过去。看着它们尖锐的叶子以及难得的花朵,体味着一种叫作自生自灭的感觉。家中那只杂色的小猫总是探爪去招惹它们。几次三番被刺地喵喵大叫。在他帮它将刺一一把尽后,立刻重复着这样的游戏。自得其乐。是一次经过街对面的公园门口时捡到的。当时的小东西没有叫,躺在长满爬山虎的外墙边半醒半睡。六月的艳阳底下,他眯起眼注视着它那黑色的瞳孔。有如一汪深不见底的潭水,底下不知是沉积千年的淤泥抑或永不休止的漩涡。那一刻,感觉窒息。紧紧地抱住它,感受着皮毛下的体温。他管它叫oneone。最喜爱的数字。而小东西一开始总是不理睬他,一个人在角落里打哈欠,对面前的牛奶也不感兴趣。他看了它一会,转身去写字。凌晨三点时,他感受到脸上的湿润与柔滑,不是自己的。同生共死。不过如此。当他闻到百年润发的味道时,他推开了那扇门。 -
2006-04-10
安人(一)
天空开始放晴,眯眼望去,会在空气中找到灰尘的足迹。街上开始有人穿起短袖,女子或多或少地曝露着看似光洁的身体。
交通一样的恶劣,城市古老的动脉承受不了日益增长的运营。大小车辆在路口挣扎抢道。司机在太阳底下探出头来互相谩骂。
其实,我们都是这个城市的肿瘤。
耳膜间响起他的言语。蓦然的,无从的。左右顾看,人来车往,川流不息。没有谁会为了别人停留,只在四周游走。偶尔的驻足,就是足够。
我们都是这个城市的肿瘤。在黑暗中,缓慢地淤血化脓破裂流淌,一丝一毫地腐坏败落,直到衰亡。没有人知道你的疼痛,没有人会来检视你的伤口。所以我们进化地愈加坚硬,仿佛某种原始生物,努力将四肢紧缩进甲壳。
这么多年,那些话,那个人,依旧朗朗在耳,历历在目。而她只是站在熙攘的人群中,怎么也抬不起头来。双手交缠在胸前,应和着海蓝色的绒线绣花,有着三月阳光的味道。白玉兰夹杂着低矮平房间飘来的兰花香味,浓厚而稠密。使人呼吸急促,措手不及。
在踏进那座有着飞檐装饰的灰色大楼前,她吸完一天的第二支烟。SEVEN STARS。白底外壳上整齐地排列着灰色碎星。在家附近十字路口的小摊上购买。摊主是个四十多的男子,目光涣散,并且开始微微秃发。偶尔遇见来送饭的女子。一样的毫无精神。也不多话,默默地将鱼肉夹进男子的饭盒。
而她只是递去纸币。接过布满皱纹的手掌递来的烟。注意到那个女子眼中的黑暗无底,面色沉静。
一楼大厅右方是一家临街的美容院。里面男男女女,川流不息。用着各种化学药品塑造着肌体的完美。近处玻璃墙内,一个高挑女子漠然望着她的行进。口唇鲜红,淋漓欲滴。仿佛某种兽类注视着笼外的新鲜食物。
她目不转睛地继续向左边走去,抬头看见“AB心理健康诊疗所”的招牌。冰冷的黑色楷体镶嵌在银白底座上,有着拒绝的诱惑。
——肉体与心灵,竟然如此接近。让人猝不及防,轰然倒地。
推门进入。伴随着铃铛作响,接待室被刻意布置成暖色调:地上铺着印有大片向日葵的地摊;墙上挂着两只米奇布偶,一公一母,相携依偎。粉色柜台后的年轻女子巧笑倩兮,使她微微发怵。
填写个人信息时,她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安人。
——古之女子,皆有官位。内命妇之品五:曰贵妃、淑妃、德妃、贤妃,曰大仪、贵仪、淑仪、淑容、顺仪、顺容、婉仪、婉容、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曰婕妤,曰美人,曰才人、贵人。外内命妇之号十有四:曰大长公主,曰长公主,曰公主,曰郡主,曰县主,曰国夫人,曰郡夫人,曰淑人,曰硕人,曰令人,曰恭人,曰宜人,曰安人,曰孺人。
她不过是倒数末尾之流。
门上铃铛再次叮当作响。从打开的缝隙中传来另一头美容院用来招揽生意的音响——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为什么不说话。
于是,他走了进来。







